記者從國家安全部了解到,一個時期以來,國家安全機關創新開展國安新媒體工作,面向全社會開展總體國家安全觀宣傳、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闡釋、國家安全典型案例解析,廣大人民群眾理解、支持國家安全工作的合力不斷匯聚。然而,個別別有用心之人竟從中嗅到了“商機”,試圖“蹭”國安熱度博取眼球、借機盈利,甚至非法兜售國家安全機關警用標識,干擾國家安全機關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機關形象。
警惕消費國安熱度的“李鬼”組織
據群眾反映,某網絡自媒體公司相關賬號宣稱在反間諜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呼吁大家持續關注該公司相關賬號。國家安全機關調查發現,該自媒體公司注冊了一批頻繁發布“反間防諜”內容的網絡賬號,企圖假扮官方背景,混淆視聽、攫取利益。他們通過發布所謂“內部信息”“解密信息”吸睛圈粉、博取眼球,甚至誘導網民向其舉報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線索,借維護國家安全之名,行增強用戶黏性、提升賬號商業價值之實,嚴重損害國家安全機關權威,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抵制非法兜售國家安全機關警用標識的行為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發現,個別企業和網店個體戶為了謀取利益,鋌而走險,利用廣大網友的獵奇心理,借助國安工作的神秘性,打著國家安全機關的旗號兜售非法產品、賺取高額利潤,造成負面影響。某電商平臺網店利用網友對國家安全機關標識的喜愛,非法兜售自制國家安全機關警用徽章、肩章、臂章等物品,借此提升店鋪曝光度,在實現線上快速拓客的同時,帶動其他商品快速獲利。某企業為提升自身信譽口碑,違反保密協議,在網上自曝為國家安全機關合作供應商,試圖以此提高品牌關注度、拓展客戶和業務資源,造成失泄密風險。
這些案例暴露出個別企業和自媒體從業者將國家安全概念異化為“流量來源”,將“蹭”國安流量作為營銷手段,損害了國家安全機關的公信力,逾越了法律紅線底線,等待他們的也將是法律的嚴懲。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六條規定,國家安全機關是反間諜工作的主管機關。《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互聯網用戶注冊、使用賬號信息,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政黨、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的名稱、標識等。據統計,近年國家安全機關已協助有關部門查處仿冒賬號237個,關停違法網站46個,教育訓誡相關人員89名。
廣大群眾如發現涉及仿冒國家安全機關賬號、非法兜售國家安全機關警用標識或冒充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等相關線索,可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網絡舉報平臺(www.12339.gov.cn)、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當地國家安全機關進行舉報。
(總臺央視記者 宋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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