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從個案監督到類案規范,四川廣安在一起行政復議案件中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為一部電梯,“紅頭文件”改了(法治頭條)
圖①:四川廣安近年積極推進老舊小區電梯加裝工作。圖為當地一小區內,各樓幢加裝的電梯已投入使用。張國盛攝(人民視覺)
圖②:四川廣安錦屏花園小區居民準備乘坐加裝的電梯回家。本報記者 張 璁攝 數據來源:司法部
最近,四川廣安的錦屏花園小區里,又有一棟居民樓順利加裝了電梯。
居民說,這個小區老人多,但早年設計的樓房里只有步梯,早就盼著有部電梯。這些年國家有了加裝電梯的好政策,但自己的樓棟位置臨街,過去曾因為一份“紅頭文件”的限制,這部電梯始終裝不上。
這份“紅頭文件”的修改,源于小區居民一次“民告官”的行政復議。
起因——期盼已久的電梯安裝,卡在了審批上
去年初,該小區居民宋小華等人提出的一份增設電梯的申請,卻在審批環節卡了殼。
原來,按照當時的一份“紅頭文件”——《廣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七部門關于進一步推進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設計要求電梯增設“原則上不得在建筑臨街面設置”“確需設置的,電梯不得突出建筑主體立面,且不得破壞建筑立面整體風格”。
廣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受理申請后,認為該樓要增設的電梯不僅位于臨街面,而且突出于建筑主體立面,不符合規定,于是作出了“暫不能批復”的回復。
“這個規定有問題!”面對這個回復,宋小華是一肚子的不服氣。他指著樓棟與旁邊的小路說,樓棟跟道路之間還隔著一道圍墻,嚴格來說不能算臨街;就算是臨街,可自己的樓棟條件受限,根本無法在內部增設電梯,在外部加裝電梯又不妨礙別人,為什么不讓裝?
一開始,宋小華本打算到法院打官司。為此,宋小華自己在廣安市內四處尋找加裝過電梯的臨街建筑,并拍照、攝像取證,以備將來在法庭上支持自己的主張。
經過一番準備,就在宋小華準備去法院立案時,旁人的一句話提醒了他:你試過行政復議嗎?
2024年1月1日,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正式施行。根據這部新修訂的法律,如果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對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并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范性文件的附帶審查申請”。
“我調查時也了解到,其實還有一些小區也面臨同樣的問題。”宋小華說,既然根子還是在紅頭文件上,是否可以要求修改文件呢?
于是,一紙行政復議申請書就遞到了廣安市司法局。
調查——文件規定跟群眾剛需脫節,修改迫在眉睫
“我有三項訴求:一是撤銷原來‘暫不能批復’的回復,二是責令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批準申請,三是請求審查文件里的不合理規定,該改就得改。”在行政復議機構受理案件時,宋小華直截了當地提出了自己的訴求。
情況究竟如何?現場調查隨即啟動。
來到錦屏花園小區,市司法局行政復議與應訴一科副科長劉念先是圍著行政復議涉及的單元樓轉了一圈,仔細勘察。她在現場看到,該樓棟雖然面向道路,但兩者之間還相隔一塊公共綠地與小區圍墻,中間有近20米的距離。
走訪周邊時,劉念進一步發現,擬增設電梯單元所臨街道并非城市主要道路,而是一條背街小巷,且樓棟與道路不平行,對城市風貌影響不大。
隨著調查的深入,當地居民對這項民生工程的剛需,也引起了行政復議機構的注意。
“我們社區有1.3萬人,其中65歲以上的老人就占到1/3。”廣安市廣安區萬盛街道玉兔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李金成說,特別是申請加裝電梯的那個單元,樓里老年人居民占比更達60%,增設電梯意愿非常強烈,征求意見時上上下下的鄰居基本支持。
那么行政機關當時的考慮又是什么?“行政復議就像法庭審案,兩邊的聲音都得聽。”廣安市司法局行政復議與應訴一科科長尹培宇說,行政復議機構很快與自規部門展開溝通。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個“暫不能批復”的背后,其實還有一段隱情:原來,早在宋小華等人提出行政復議之前,廣安市內就有一些遭遇類似問題的居民找到過相關部門反映規定不合理,行政機關也有意啟動修改“紅頭文件”,所以才作了個“暫不能批復”的回復。
“事實上,這份文件當初起草時,居民增設電梯的情況還不多,臨街樓棟的安裝問題并不突出。”廣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列舉了一組數據,全市從2016年到2018年總共才裝了20多部電梯,但近兩年每年都要裝200多部,“禁止臨街面加裝電梯”相關規定已經跟不上發展需要了。
一邊是群眾加裝電梯的強烈需求,另一邊行政機關也有修改“紅頭文件”的意愿,這場行政爭議找到了化解的“出口”。
化解——辦理一案、規范一片,從源頭上預防類似糾紛
自從提出了行政復議,宋小華又反復找了市司法局好幾次:“居民們都盼著能早點裝上電梯,這個行政復議什么時候能有結果?”
“行政復議的制度優勢是公正高效、便民為民,關鍵在解決問題。”尹培宇向宋小華反饋了相關部門修改文件的想法,為實質化解行政爭議,行政復議機構決定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擴大了調解的適用范圍,有利于以調解協商方式及時解決矛盾糾紛。“我們適用新修訂行政復議法相關規定,在取得當事人同意后中止該起案件審理,為調解爭取到了時間。”廣安市司法局副局長梁寧川說。
“盡管依據現有文件難以審批通過,但‘暫不能批復’的回復并不規范。”
“行政行為應當兼顧實現行政目標和保護相對人權益,將不利影響限制在盡可能小的范圍和限度之內。”
調解中,爭議焦點逐漸清晰——擋在增設電梯申請前最大的障礙,就是《意見》里的那條規定。
在反復溝通中,“紅頭文件”加快了修改速度。
沒多久,宋小華就等到了規定修改的消息:在行政復議機構指導下,《意見》相關規定修改為“原則上不得在建筑臨街面設置,內部設置確有困難或無法平層入戶的,可臨街設置,但不得破壞建筑立面整體風格,電梯外觀材質應采用高品質材質”。
有了新的文件依據,自規部門很快就審查通過了宋小華等人重新報送的設計方案。宋小華等人非常滿意調解結果,于是便也撤回了行政復議申請。
“沒想到行政復議這么管用!”宋小華說,如今不光他所在的樓棟裝上了電梯,廣安不少同樣臨街的樓棟都陸陸續續啟動了加裝工程,享受到了國家惠民政策的紅利。
因為一起加裝電梯引發的糾紛,最終推動了“紅頭文件”的修改完善,這起案件為此入選了司法部發布的行政復議典型案例。
“從個案監督到類案規范,達到辦理一案、規范一片的良好效果,才能從源頭上預防類似糾紛的發生,發揮好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司法部行政復議與應訴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記者手記
讓群眾更愿意選擇行政復議
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第一條開宗明義,“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
什么叫發揮“主渠道作用”?一組數據很能說明問題:2024年,全國新收的行政復議申請接近75萬件,超九成的案件化解在行政復議程序中,沒有再進入行政訴訟或者信訪程序。作為行政系統內部糾錯的監督制度和解決“民告官”行政爭議的救濟制度,其具有公正高效、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
那么如何讓群眾更多選擇行政復議解決問題呢?在一線的采訪中發現,只有群眾覺得行政復議好用、管用,能夠真正及時、有效回應群眾合理訴求,群眾才會更想用、愛用。歸根結底,這得靠不斷提高辦案的質效。群眾對“程序空轉”十分反感,這就需要做深做實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就案辦案”效果有限,以源頭治理減少行政爭議勢在必行……隨著行政復議主渠道建設的成效逐步顯現,接下來需要進一步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在規范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上下大功夫。
對企業來說,行政復議同樣也是保障其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去年以來,行政復議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在全國開展,依法辦理了7.9萬件涉企案件,及時糾正了一批亂罰款、亂查封等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和不當行為。當前,各地正在開展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更要用好行政復議的監督作用,從聚焦“小過重罰”、逐利執法等突出問題,到加強對政務失信的監督,行政復議應進一步回應社會關切,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為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讓行政復議的制度優勢更加彰顯。
圖①:四川廣安近年積極推進老舊小區電梯加裝工作。圖為當地一小區內,各樓幢加裝的電梯已投入使用。
張國盛攝(人民視覺)
圖②:四川廣安錦屏花園小區居民準備乘坐加裝的電梯回家。
本報記者 張 璁攝
圖①:四川廣安近年積極推進老舊小區電梯加裝工作。圖為當地一小區內,各樓幢加裝的電梯已投入使用。
張國盛攝(人民視覺)
圖②:四川廣安錦屏花園小區居民準備乘坐加裝的電梯回家。
本報記者 張 璁攝
數據來源:司法部
數據來源:司法部
本文鏈接:http://www.svtrjb.com/v-146-1720.html為一部電梯,“紅頭文件”改了
相關文章:
感恩母親的話語11-27
搞笑浪漫情書11-21
畢業季朋友圈短句08-16
計算機實習總結800字12-14
電廠實習報告11-29
投資合同協議書10-26
學生萬能的認錯檢討書09-27
學生會拓展訓練心得04-26
簡歷項目經驗11-02
小學活動邀請函11-02
初中軍訓心得體會40010-19
假文盲小學作文03-25
小學三年級童話作文02-26
慶祝新年寄語12-05
1921電影觀后感12-05
2025年福建執業醫師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及入口(考試前1周)05-26
小學安全教育教案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