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安全預案篇1
為做好公園突發事件安全應急處置工作,減少安全事故影響和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結合公園實際情況,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保衛科,**任辦公室主任,應急救援電話:**。
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度,上下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開展突發事件安全處置工作。
二、應急救援原則
1、以人為本,救援第一。以保障游客和群眾的生命安全為根本目的,盡一切可能減少財產損失和為游客提供幫助。
2、原地救護,就近處置。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各部門要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做好救援工作,運用一切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時報告,信息暢通。領導小組在接到求救信息時,要分析具體情況及時救援,并向相關部門(110、119、120)報告,請求援助,做好善后工作。
三、具體措施
1、控制客流量,防止踩踏事件發生。重大節會期間,公園要避免人員大量集中,通過有效手段分散客流和疏散人群,避免擁擠,防止踩踏事件發生。
2、加強安保力量,預防安全事故發生。保安要在全園范圍內24小時不間斷巡查,做好安全隱患排查,預防安全事故發生。重點部位做到定人、定崗、定責,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要立即上報領導解決。
3、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做好聯防聯控工作,強化日常防控舉措。
4、突發事件發生時,現場人員要第一時間將事件基本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展開處置工作,并向有關部門請求救援。
5、安全事故發生后,在搶救人員和財產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公園
突發事件安全預案篇2
一、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白酒質量安全事件曝光后,市質監局的應急處置工作。各縣(市、區)質監局要參照本預案制定相應的預案。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市局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各縣(市、區)質監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市局加強對應急處置工作的指導。
(二)快速反應,控制事態。各縣(市、區)質監局要按照當地政府的要求,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第一時間采取措施,第一時間回應社會,有效防止事態和影響擴大化。
(三)統一口徑,上下一致。各縣(市、區)質監局、企業對外的信息,要真實、客觀、準確、一致,保證全市上下一致、一個聲音。
三、應急機構
(一)領導機構及職責。市局成立白酒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局任組長,副局長、機關黨委書記任副組長,食品科、稽查分局、政策法規宣傳科、市質檢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確定應急處置工作方針和工作原則,制定應對方案和措施,決定對外信息等。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同志為成員,負責按領導小組的決定處置相關應急事項。
(二)工作組及職責。領導小組下設五個工作組,其組成人員及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由食品科牽頭,楊俊輝同志任組長,食品科全體人員為成員,王偉同志為聯絡員。負責按領導小組決定組織和協調全市系統開展白酒質量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收集、整理和匯總應急處置措施、工作成效等。
2.檢驗檢測組:由市質檢所牽頭,同志任組長,市質檢所全體人員為成員。負責產品的檢驗檢測,為監管提供技術支撐。
3.稽查執法隊:由稽查分局牽頭,同志任組長,稽查分局全體人員為成員。負責督促指導全市系統開展白酒質量安全事件調查處理工作,依法直接查處涉及知名白酒生產企業等重大案件。
4.媒體應對組:由政策法規宣傳科牽頭,同志任組長,政策法規宣傳科全體人員為成員。負責召開新聞會,接受新聞媒體采訪,加強對白酒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宣傳。
5.輿情監測組:由政策法規宣傳科牽頭,同志任組長,政策法規宣傳科全體人員為成員。負責組建網絡評論員隊伍,及時收集上報網絡、報刊等輿情監測情況,及時回應網絡輿情。
(三)專家組及職責。由食品科負責,邀請白酒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對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指導、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向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闡述和說明對白酒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專家意見。
四、應對準備
(一)準備新聞會新聞稿,政策法規宣傳科負責,食品科配合,內容需經領導小組批準。
(二)準備記者采訪答復稿,政策法規宣傳科負責,食品科配合,內容需經領導小組批準。
(三)組建網絡評論員隊伍,政策法規宣傳科負責,食品科配合,回應內容需經領導小組批準。
(四)即日開展網絡輿情監測,政策法規宣傳科指派專人負責,一旦發現白酒質量安全事件的輿情信息,半小時內報領導小組。以后,每天向領導小組報告輿情監測情況。
五、應急啟動
當曝光的白酒質量安全事件涉及到我市白酒生產核心區域或兩個以上縣(市、區)或我市知名白酒生產企業時,市局領導小組決定按本預案啟動應急程序,在市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各縣(市、區)質監局在所在縣(市、區)政府領導下啟動應急程序。其他曝光的白酒質量安全事件,由相關縣(市、區)質監局啟動應急程序,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市局加強指導且必要時派出工作組參加。
六、應急措施
(一)現場核查控制。涉及曝光的白酒生產企業,當地質監部門應在1小時內進駐企業現場進行核查控制,在4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上級部門匯報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隨后及時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屬市局稽查執法組直接查辦的,稽查執法組應在4小時內趕赴企業現場進行處置,并隨時上報工作進展情況。根據核查情況,依法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
1.依法查封、扣押涉嫌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食品生產用具等,查閱、復制有關票據、賬簿、記錄等有關資料;
2.責令企業停止生產,組織質檢機構對涉嫌產品進行抽樣檢驗;
3.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相關食品,責令生產者召回并監督銷毀;
4.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二)新聞媒體應對。
1.輿情回應。媒體應對組負責按照領導小組決定和批準的內容,及時聯合主流媒體報道應急處置情況(沒有結果的,通報工作進展情況);輿情監測組負責按照領導小組決定和批準的內容,及時安排網絡評論員回應網絡輿情。
2.組織對白酒專家進行專訪。領導小組決定后,媒體應對組及時組織主流媒體參與,由食品科邀請白酒專家向社會權威解釋。
3.接受新聞媒體記者采訪。由媒體應對組統一接待,按照領導小組確定的原則、口徑和批復的答復稿,接受新聞媒體的采訪。
(三)第一時間召開新聞會。領導小組決定后,媒體應對組及時將工作情況報送相部門,由市政府統一組織、統一渠道、統一口徑相關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協調配合。各工作組及工作人員要協助配合,形成合力,不得推諉扯皮、敷衍搪塞,保證工作的有效性。
(二)加強信息報送。各工作組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送應對工作情況,重要信息隨時報告。
突發事件安全預案篇3
堅持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關愛生命為前提,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的發生,建立快速、有效的應急反應機制,確保我區安全生產和維護穩定各項措施的落實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針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通過強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查堵各種事故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燃。
2、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緊急處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建立應急領導小組,做到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關愛生命高于一切,確保工作中一旦出現重大事故,能夠迅速、快捷、有效地啟動應急系統。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處理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安全事故的各項措施,建立應對重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1、用電、火災、爆炸事故。
2、交通安全事故。
3、重大群體傷害事故。
4、意外事故
依照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根據我區實際重點對突發事故易發點加強高度監管、范圍、非煤礦山、道路交通、消防、危險化學品、冶煉、機械制造、建筑施工、煙花爆竹、農機、水利、林防、食品安全、種子農藥、人員密集場所及民用土制鍋爐等行業。
四、組織領導
(一)開發區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
長:黨委書記
副 組 長:區黨委委員
成員單位:派出所、電管站、工商所、
司法所、安監站、辦、
農機站、道管站、水管站、
勞務站、農科站、林業站、
聯校、柳泉醫院、各村村委主任
(二)應急救援隊伍
隊 長:
副隊長:
成 員:
各村村委主任 安監員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在第一時間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2、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做好穩定急救工作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4、應急小組人員在接到突發事件通知后,都要按分工要求第一時間內趕到事發現場。如有推諉、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和事態擴大等情況的人員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或部門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情況向區領導匯報,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辦公室。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部門、崗位。
2、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6、需要有關單位和部門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的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
事故現場保護: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
門必須嚴格保護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必要時要在現場做出明顯標志。1、發生用電、火災及爆炸事件處理方式
發生火災、用電或爆炸事故后,發現人員應立即撥打“119”報警,如有人員傷亡立即撥打120及時搶救,然后向區領導匯報具體情況。區分管領導應組織人員進行分工,立即切斷電源,或用絕緣物體將電線和人體分離后,再實施搶救。如遇電線走火,應切斷電源,用沙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對火災現場人員進行搶救;搶救火災附近的財物;派人把守火災現場防止非專業救火人員進入。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應急小組支援。如果需要應急小組支援,由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領導負責現場組織疏散群眾,看管好搶救出來的物件,辦公室負責與消防部門接洽,其他人員根據現場需要分派工作。
2、交通安全事故處理方式
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無人員傷亡的情況下,要保護現場并通知交警部門處理事故;若有人員傷亡時,需通知“120”在安排完成救護任務的同時,還要安排此次交通事故中人員傷亡的救護工作,并保護現場和通知交警等有關部門處理事故,然后通知區領導,協助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處理事故。
3、發生重大群體傷害事故處理方式
突發事件安全預案篇4
發生突發事件,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總值班員負責處理。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執行總經理、副總經理、保安隊長。
成員:客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財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
二、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沖突,保持鎮靜,并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著、發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夠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時,則等待適當機會將之擒獲交與警方,但決不可草率從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如監控中心工作人員發現酒店內發生劫案應立即告知部門經理或總值班員,并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并記清人數。同時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蹤并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便警方組織力量設卡攔截。在跟蹤的過程中要注意隱蔽,以確保自身安全。
(3)保護好現場。劫匪遺留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摸。劃出警戒范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人多擁擠處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一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交給警方處理。
(5)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未處理完畢之前,相關人員不要離開。
(6)在場人員不可向報界或無關人員透露任何消息,不準拍攝照片。
(7)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并報告公安機關。
2、綁架人質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客房發生人質綁架案件時,樓層服務人員應立即向部門經理、總值班員和保安部報告。
(2)接報后應急處理小組可在事發樓層設立指揮部,并在第一時間報警。
(3)在警方到達之前應封鎖消息,嚴禁向無關人員透露現場情況,以免引起客人驚慌和群眾圍觀,導致劫匪鋌而走險,危害人質安全。
(4)盡量滿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穩定劫匪的情緒。
(5)保安、工程人員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員的行動,并劃出警戒范圍。同時疏散劫匪所在房間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帶有爆炸危險物品。
(6)及時收集、準備好客房的登記入住、監控錄像、工程圖紙等資料,提供給警方。
3、斗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斗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難以控制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酒店相關部門人員。保安員應迅速到場戒備,防止損壞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毆斗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后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并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斗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征。
(5)協助警方勘查打斗現場,收繳各種打架斗毆工具。
4、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如發現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報警外,還需采取以下措施:
a、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如醫務人員沒有及時趕來,中毒者有生命危險,要將中毒者送附近醫院搶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b、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c、安排好車位以便警車和救護車到達及離開時用。
d、將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記交與警方。
e、防止閑雜人員圍觀。
f、將有關資料(包括警車、救護車到達及離開之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j、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5、發生爆炸物(恐嚇電話)應急措施:
(1)接炸彈恐嚇電話時處理辦法:
a、任何人接到炸彈威脅電話,都應聽清來電者的每一個字、噪音及其背景聲音,以猜測來電者的位置。
b、假裝聽不清電話、拖延來電者占線時間以盡量獲得更多信息,并作詳細記錄。
c、如來電者同意,可將電話轉給總經理或總值班員。同時通知保安迅速采取行動。
d、如果來電說完就掛斷電話,則立即通知總值班員或相關人員,以便采取進一步行動和對策。如有錄音設備要及時對通話進行錄音。
(2)接到電話后處理辦法:
a、對電話內容絕對保密,并立即通知總經理、總值班員。
b、總經理、總值班員接警后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召集應急處理小組人員進行磋商。
c、應急處理小組應對事件進行評估并決定是否需要組織人員對炸彈進行搜索。
d、通知警方,為了避免人群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布不滿和制造恐慌,須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員到公共場所戒備,同時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員進行警戒。
e、警方到達現場并開展搜查時,保安部應知會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行動。
(3)對炸彈搜索的辦法:
原則上不允許員工參與對炸彈搜索的行動,但如果員工自愿并在確定風險系數后,可使用相關工具按有關程序進行搜索。
a、應急處理小組或保安部經理負責指導正當的搜索行動。
b、搜索者在未經確定前不得接觸或弄亂任何有可能容納爆炸裝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體。
c、如發現情況,應及時報告應急小組或保安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接報后須通知警方,并派出保安員對炸彈或可疑物體的區域進行隔離警戒。
d、在警方到達現場對可疑物品進行檢測和解爆時,應疏散附近無關人員并知會各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工作和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4)事件處理中與有關部門的工作
a、應急小組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謹慎回答客人的疑問。
b、妥善處理客人對炸彈威脅的恐慌。
c、配合公安機關進行有關調查并與有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系。
d、如有客人要求與某位權威人士通話,話務員可將電話轉給應急處理小組成員。
e、酒店情況發生任何變化,話務員須將應急處理小組的指示及時通知各部門經理。
f、保安部負責派出人員到危險區附近的入口進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d、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布不滿和制造恐慌。
j、如警方到達后,警戒人員應指引他們從后方區域到達事發現場。保安人員須保持警惕直到緊急情況結束。
h、如發生意外有人員受傷時,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員搶救和疏散。
突發事件安全預案篇5
【關鍵詞】突發事件;檔案安全;處置;對策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不僅奪走了數萬人的生命,摧毀了無數房屋財產,也嚴重地破壞和威脅著災區的檔案。如何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確保檔案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給檔案造成的損失,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
一、檔案安全的客觀環境分析
檔案信息的存儲、傳輸和閱讀存在于客觀世界之中,它的安全受到客觀環境的限制與制約。1、檔案安全的自然環境,是指檔案所處的地理位置、地質、氣象等自然條件。自然環境是檔案安全管理的大環境,是人們難以改變、控制和調節的外在自然因素。由自然因素引發的自然災害對檔案安全的影響是巨大的,有時甚至是毀滅性的。2、檔案安全的社會環境,是指檔案所處地區的文化、經濟、治安等社會因素。社會環境是檔案安全的非自然環境,是可以防范、控制和中止的外在社會因素。由社會因素引發誘因產生社會治安問題,對檔案安全的影響也是巨大的。3、檔案安全的內部環境,是指檔案載體的保管環境和檔案工作規章制度、檔案人員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能。內部環境是檔案安全管理的小環境,是可以實施調節、控制和干預的檔案在保管、利用情況下的條件因素。任何大環境、社會因素對檔案造成損害或影響都是先破壞小環境來實現的。
二、突發事件危及檔案安全的隱患分析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社會安全事件。危及檔案安全隱患的突發事件主要為自然災害和社會安全事件。
1、自然災害對檔案安全的影響。對檔案安全造成的影響有:地震、水災、雷、電、火災等。地震是人類面臨的最有破壞力的自然災害之一,對人們的生命財產構成了嚴重的威脅,同樣,地震也會對檔案造成巨大的破壞。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以來,四川省檔案館庫和檔案受損嚴重,阿壩、綿陽、德陽、成都、廣元、雅安等6個重災區的檔案館館藏檔案共4257379卷,有612848卷檔案處于嚴重受損的危及之中,43915平方米檔案館舍受到不同程度損壞。水災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一種自然災害,水災對檔案的危害不言自明,不管災害大小,檔案特別是紙質類檔案只要被水淹,就會造成損害。突發性的雷、電、火災往往會造成檔案的大面積焚毀,損失無法估量。2、社會安全事件危害對檔案安全的影響。社會安全事件是相對于自然而言的人為因素,通過暴力破壞直接或間接危害檔案安全,產生的后果較為嚴重。
三、檔案安全臨機處置對策
檔案安全臨機處置是指當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組織人員,采取科學、合理、有效的措施,控制或制止事態的發展、蔓延,確保檔案安全,不受損失或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一)事前預防措施
事前防范措施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檔案的安全。
1、加強基礎設施建設。(1)抗震。目前檔案館的建設在防震上都是根據《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執行的,規范要求“位于地震基本烈度七度以上(含七度)地區應按基本烈度設防,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地區可按七度設防”。但是此次四川汶川大地震對災區檔案館和檔案庫房的破壞程度,正如人民大學專家組在《關于抗震救災中檔案工作的建議》里提出的“現在看來這一標準設定得有些偏低”。所以,為了保證檔案及人員安全,應該提高建筑抗震等級,防止超常規地震災害。(2)監控。檔案館監控需建立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要堅持可靠性、實用性、安全性等原則,建立智能化管理系統,集成視頻監控與門禁系統、火災報警和消防滅火系統、庫房溫濕度監測系統、館區周界防護裝置和電子巡查系統等。(3)消防。檔案館建筑防火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檔案庫區中設施建設防火墻;檔案庫、空調機房等房間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珍藏庫和非紙質檔案庫設惰性氣體滅火系統;檔案裝具采用非燃燒材料或難燃燒材料制成。(4)物資儲備。檔案應急物資儲備包含:人員防護裝備如防毒面具、防火服等;檔案保護裝具如檔案柜、防雨帳篷等;檔案搶救工具如烘干、消毒、修復工具等,這些都是在突況下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時有效搶救檔案必不可少的物資。
2、加強檔案科學管理。應對突發事件,平時應注重加強檔案科學管理,使檔案管理科學化、系統化,且具有可行性、應變性。(1)館藏優化與分級管理。檔案管理平時應對館藏進行優化,精簡檔案數量。為了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對檔案價值迅速做出判斷,在日常工作中,應根據檔案價值大小分級管理,登記造冊,明確存放位置和臨機處置方案。(2)信息數據的異地備份。為了保全檔案資料,根據檔案內容信息和載體可以分離的特點,做好檔案信息數據的異地備份工作。妥善保管在被指定的具有良好保管環境的場所。(3)檔案裝具。檔案柜的特點是使用起來比較靈活,但占用體積較大。檔案密集架的特點是節省庫房面積,但結構龐大,不便轉移和作為臨時存放檔案的裝具。專用檔案裝具主要用于保存特殊形式和專業的檔案,但大小不一,也不利于檔案的轉移。因此,應對突發事件檔案館需貯備檔案柜與小型專用檔案裝具。
3、加強應急處置機制建設。檔案館應急機制是指發生突發事件危及檔案的安全緊急情況下,應急處置確保檔案安全的組織機構、制度、預案。(1)建立組織機構。檔案館建立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設組長一名,組員若干名,實行集中統一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各檔案館視情設立若干小組。(2)建立突發事件分析預測制度。一是密切關注突發事件相關的情報信息,主要有:館內監視報警系統、值班制度、上級的指示通報等。二是做好檔案安全分析預測,就是我們對搜集的突發事件相關的情報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判斷突發事件征兆,預測可能發生對檔案造成損害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外預警信息。(3)制定應急處置預案。應急處置預案對于建立健全臨機處置機制,提高防災、救災能力,確保檔案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起到關鍵性的作用。處置預案包括總案《檔案館應對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和專項預案
突發事件安全預案篇6
1.1編制目的
貫徹《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適應上海特大城市特點和未來發展需要,提高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國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輻射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等。
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國家總體應急預案》附件包括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試行),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制定的分級標準,作為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為適應本市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和處置要求,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列為報告和應急處置的重大事項。對一些特殊突發公共事件應加強情況報告并提高響應等級。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各類突發公共事件。
本預案指導全市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資源整合。
1.6預案體系
(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應對本市突發公共事件的整體計劃、規范程序和行動指南,是指導區縣政府、相關委辦局和有關單位編制應急預案的規范性文件。總體應急預案由市政府制定并公布實施。
(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本市為應對某種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職責的計劃、方案和措施。專項應急預案由相關市級協調機構負責編制,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3)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本市為應對單一種類且以部門處置為主、相關單位配合的突發公共事件,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制定的計劃、方案和措施。部門應急預案由相關職能部門或責任單位負責編制,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4)突發公共事件區縣應急預案。區縣應急預案是各區縣根據總體應急預案,為應對本區域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整體計劃和規范程序,是區縣組織、管理、指揮、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和應急行動的指南。區縣應急預案由區縣政府制定,報市政府備案。
(5)突發公共事件基層單元應急預案。基層單元應急預案是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大型企事業單位、高危行業重點單位為應對本單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工作計劃、保障方案和操作規程。市、區縣級基層單元應急預案由各單位組織制定,分別報市、區縣政府備案。
(6)突發公共事件重大活動應急預案。舉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制訂應急預案,并報批準舉辦活動的政府部門審定。
各類各級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并報上級審定、備案。各類各級預案構成種類應不斷補充、完善。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和“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網格化、全覆蓋的應急預案體系框架、預案數據庫和管理平臺,使應急管理工作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政府是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根據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2.2辦事機構
上海市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應急辦)是市應急委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政府辦公廳,負責綜合協調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對“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節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具體承擔值守應急、信息匯總、辦理和督促落實市應急委的決定事項;組織編制、修訂市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審核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綜合協調全市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及應急演練、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
2.3工作機構
本市具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職責的市級協調機構、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作為應急管理的工作機構,承擔相關類別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專項及部門應急預案;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工作;指導和協助區縣政府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
2.4專家機構
市應急委和各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組織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工作機制
各級政府要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市應急辦要會同有關部門,整合各方面資源,充分發揮工作機構作用,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形成統一指揮、分類分級處置的應急平臺,提高基層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
3.1預測與預警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預測預警系統
市公安、消防、水務、氣象、地震、建筑、海洋、環保、交通、安監、供電、供氣、海事、衛生、農業、金融、外事、信息等部門和單位,要做好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工作,整合監測信息資源,依托政府系統辦公業務資源網及相關網絡,建立全時段、全覆蓋的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系統。
3.1.2預警級別和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各級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要及時、準確地報告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情況,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管理權限、危害性和緊急程度,、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單位等。涉及跨區域、跨行業、跨部門的特別嚴重或嚴重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須報上級批準。
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和通報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應急機構、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職能部門和責任單位,要按照相關預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在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及時匯總相關信息并迅速報告。一旦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必須在接報后一小時內分別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口頭報告,在兩小時內分別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書面報告。報國家主管部門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應同時或先行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報告。特別重大或特殊情況,必須立即報告。
各相關單位、部門要與毗鄰區域加強協作,建立突發公共事件等信息通報、協調渠道,一旦出現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范圍超出本行政區域的態勢,要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通報、聯系和協調。
3.2.2先期處置
按照“精簡、統一、高效”的原則,建立上海市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市公安局,作為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臺,履行應急聯動處置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責。
公安、衛生、安監、民防、海事、建設交通、環保等部門以及各區縣政府和區域行政主管機構(以下統稱為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工作。
建立并加強與駐滬部隊、武警上海總隊、國家有關部門駐滬單位、毗鄰省市的協同應急聯動機制和網絡。根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實際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突發公共事件先期處置工作。
市應急聯動中心按照《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處置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通過組織、指揮、調度、協調各方面資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先期處置,并確定事件等級,上報現場動態信息。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單位和所在社區負有進行先期處置的第一責任,要組織群眾展開自救互救。相關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進行即時應急處置。
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控制事態并向上級報告。
3.2.3應急響應
一旦發生先期處置仍不能控制的緊急情況,市應急聯動中心等報請或由市應急委直接決定,明確應急響應等級和范圍,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必要時設立市應急處置指揮部,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應急任務與要求,明確責任單位及信息處理、搶險救助、醫療救護、衛生防疫、交通管制、現場監控、人員疏散、安全防護、物資調用、社會動員等工作程序。
3.2.4指揮與協調
需要市政府組織處置的,由市應急委或相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統一指揮、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開展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2)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
(3)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應急資源等;
(4)部署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
(5)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6)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在市相關機構的指揮或指導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也可由專業處置部門負責開設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3.2.5應急結束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由負責決定、或執行機構宣布解除應急狀態,轉入常態管理。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后處置
各級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和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憮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市政府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3.2調查與評估
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會同事發地單位和部門,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市政府作出報告。
3.3.3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政府負責。
區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資源評估后,要認真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的計劃,迅速采取各種有效的措施,明確救助程序,規范捐贈管理,組織恢復、重建。
3.4信息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信息,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工作。
發生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時,市政府新聞辦人員要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信息工作,并做好現場媒體活動管理工作。
4應急保障
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隊伍保障
公安(消防)、民防救災、醫療衛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防臺防汛、核與輻射、環境監控、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鐵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礎信息網絡和重要信息系統事故處置,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干力量。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區縣政府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駐滬各部隊和武警上海總隊是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擊力量,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支援搶險救災工作。民兵預備役部隊按照“一專多能、一隊多用、平戰結合”的要求,積極參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4.2經費保障
用于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日常運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設等所需經費,通過各有關單位的預算予以落實。
全市性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按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報市政府審批。
各級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4.3物資保障
圍繞“明確一個機制,建立一個數據庫”的目標,建立科學規劃、統一建設、平時分開管理、用時統一調度的應急物資儲備保障體系。由市應急辦會市發展改革委具體負責全市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市經委及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負責基本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相關職能部門、區縣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做好物資儲備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等有關部門會同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群眾衣、食、住、行等生活需求。
4.5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局、區縣政府和有關單位根據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建立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和保障系統,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提出的需求,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6交通運輸保障
市建設交通委、民航華東管理局、上海鐵路局等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依法建立應急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必要時,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4.7治安維護
市公安局、武警上海總隊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動員民兵預備役人員參與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8人員防護
區縣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口密度、城市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的公眾安全和有序的轉移或疏散。
政府有關部門要為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9通信保障
市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廣影視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對于已建或擬建專用通信網的單位,應明確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各自的職責,確保緊急情況下的協同運作。
4.10科技支撐
有關部門和科研教學單位,要積極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發的投入,不斷改進技術裝備,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應急技術平臺,提高公共安全科技水平;發揮企業在公共安全領域的研發作用。
5監督管理
5.1宣傳教育和培訓
市應急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民眾防護宣傳教育,組織編寫教育培訓教材和通俗讀本。宣傳、教育、文廣影視、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要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關方面要明確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上崗前和常規性培訓等要求。要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5.2演練
市應急辦應當定期組織綜合性應急處置演練。各職能部門組織相應的專項應急演練,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各區縣和基層應急管理單元應當積極組織本區域綜合性應急處置演練和專項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市民群眾,普及減災知識和技能。
5.3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4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應急辦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政府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市應急委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突發事件安全預案篇7
(一)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妥善處置全區學校重大突發性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的穩定和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市編制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基礎教育各中、小學及幼兒園。所稱重大突發性安全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及生活秩序的重大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則
1.“統一指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區屬中小學、幼兒園及各直屬單位若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時,應及時向區教育局報告。區教育局要按照規定時間向區委、區政府、市教育局報告。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對處置由區處置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必要時啟動應急預案快速妥善處置。各相關責任單位派專人迅速趕赴現場,積極協助指導處置工作。
2.“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的原則
學校發生重大突發性安全事件后,區教育局主要負責同志要立即深入現場開展工作,各相關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中小學、幼兒園的黨政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要緊急行動,各年級、各班級負責同志要按照學校應急預案的要求深入一線,積極做好事件、事故的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的原則
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對各種影響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安全隱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發生重大事件,要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及時應對,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校內。
4.“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則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發生火災、地震、校舍坍塌等事故,在迅速報警的同時,應緊急組織師生安全有序地疏散,救護受傷學生;發生食物中毒、衛生防疫等事故,在迅速報告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的同時,應緊急將受傷、中毒學生送往醫院搶救;要堅持“救人為本、救人第一”的原則,在組織搶險救災時,嚴禁中小學生參加。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機構。區政府成立區處置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教育局黨委書記和局長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區教育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安監局、區食品藥監局、區政府新聞辦、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和當地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
主要職責:
1.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全區教育系統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2.對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做出決策,根據突發事件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統一部署實施應急救援,并協調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3.負責定期召開應急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做好校園安全穩定的有關工作。
4.監督、檢查各成員單位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
5.負責對事故的原因、責任組織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并經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審查后適時予以公布。
6.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事機構。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主任由區教育局黨委書記和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副局長和區政府總督學、區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擔任,成員由教育局各科室科長組成。
辦公室主要職責:
1.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部署和要求,具體負責督促、檢查各學校的預防和處置方案,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2.負責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發生突發事件時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實施。
3.當事故發生時,負責做好校園的秩序維護和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4.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負責全區校園安全穩定工作的總結、報告及信息工作。
6.完成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四個工作組:值班管理與信息報送工作組、校舍安全檢查工作組、學生及教師管理工作組及應急搶險隊。
1.值班管理與信息報送工作組
組長由區教育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黨辦、行辦、電教中心負責人擔任,成員由黨辦、行辦、電教中心等科室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安排局機關安全值班工作,加強對值班的管理與監督,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迅速傳達安全工作有關部署和工作要求,向區委、區政府及市教育局及時報送學校突發事件、緊急險情及應對突發事件的措施、對突發性安全事件的處理情況等。
2.校舍安全安排檢查工作組
組長由區教育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計財科、安保科、勤儉辦負責人擔任,成員由計財科、安保科、勤儉辦等科室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全面排查突發性安全事件后學校校舍出現的安全隱患,認真登記、統計房屋、圍墻等校舍受損情況;組織技術人員對校舍安全隱患進行勘察、鑒定、分析評估;加強陳舊房屋及損傷教室的管理,及時拆除存在嚴重險情的校舍,徹底消除校舍安全隱患;進行受損校舍修復、重建等工作。
3.學生及教師管理工作組
組長由區教育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基教科、人事科、成職科、督導室等科室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基教科、人事科、成職科、督導室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引導師生正確面對學校突發性安全事件,做到提高警惕不慌亂,有力有序保安全;指導學校開展師生安全教育,完善處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時開展疏散演練和自護、自救能力訓練;當發生突發事件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組織學生分流,統籌調配師資力量,在確保師生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及時恢復上課,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穩定。
4.應急搶險隊
(三)成員單位職責
三、預警與報告
(一)加強監測預警。區教育局要對突發事件的發生、影響因素進行有計劃、系統地長期觀察,積累第一手資料,認真研究隨時出現的新情況,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對出現可能影響校園及社會穩定的言論、動向或事態,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
(二)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區教育局要在各學校確定信息聯絡員,發生突發事件后,應在第一時間由學校匯總各方面信息,及時報告區教育局,并隨時保持密切聯系。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突發緊急情況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以便及時、有效地處理,防止事態蔓延擴大。
四、實施步驟
(一)突發性
1.信息報告
若發現學校有突發性的苗頭,學校應立即向區教育局報告。區教育局接到報告后,要加強對事件的嚴密監控,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和情況通報工作,堅持24小時值班,確保在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時,做到快速反應,妥善處理。在此期間,區教育局要處于戒備狀態,保證聯絡暢通。加強校園網絡管理,防止有害信息傳播,學校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未經上級批準,不得離校出差。
2.應急處置
若校內出現群體性突發事件,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時,區教育局要及時深入事發學校,采取措施,有效處置,化解矛盾,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同時,要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信息,并要防止不實有害信息傳播,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對在中別有用心、蓄意破壞、危及公共安全的極個別人,要及時報請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各學校要嚴格門衛管理,防止學生串聯和外出集會、游行,防止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學校;學校黨政領導、班主任要深入學生班級、宿舍,面對面地做好學生的教育疏導工作。
若突發事件已出現在部分學校且已激化,有串聯、集會、到校外示威、游行的跡象時,區教育局要迅速深入事發學校,了解情況,靠前指揮,果斷處置,并做好相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工作,及時反饋給區委、區政府。一旦學生走出校門上街集會,游行時,要派人勸阻和隨隊維持秩序,防止學生被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防止學生出現過激的違法行為。各學校要進一步發揮黨政工團組織及黨政干部隊伍、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和學生會以及學生黨團員骨干隊伍的作用,切實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時做到教師不停課、學生不停學,加強校園管理,嚴格控制人員出入。
(二)突發性安全事故
突發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突發性校舍安全事故、火災事故、爆炸事故、大型群體活動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等各種校園群體性傷亡事故。
1.事故報警
各學校若發生事故要及時報警并傳遞事故信息,通報事故狀態,為果斷處置事故贏得最佳時機,使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應引導教育每個師生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及時、正確報警。在學校內部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在積極做好師生自身保護和救護工作的同時,立即報警并向學校領導及區教育局報告。
報警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危險程度、師生傷亡情況、報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2.緊急疏散和現場急救
事故發生后,學校應立即根據現場事故發生情況,設立事故現場警戒區,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受傷師生;現場救助人員在施救前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施救時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措施進行。
3.事故處理
事故發生后,及時啟動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即刻趕到事故第一現場,指揮或指導、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各工作組應結合本小組業務特點,穩定師生情緒,做好財務保障、人力和車輛保障,以及信息報送工作,科學、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確保廣大師生生命及財產安全。
(三)突發公共衛生類事件
1.信息報告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學校要迅速向區教育局報告信息。區教育局要同時向區政府和衛生主管部門報告。
2.應急處置
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啟動預案,指揮、部署應急處置工作,防止疫情蔓延、控制事態發展。衛生主管部門要迅速聯系和配合醫療機構開展對中毒、患病師生的救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進一步擴大。區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衛生監督部門封鎖和保護現場,排查致病因素,消毒污染區,隔離接觸者,做好對中毒或患病人員的救治。開展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和自我保護意識。配合教職工做好安撫慰問工作。
(四)應急結束
在實施應急救援后,險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事發地人員和遇險對象已全部脫離險境,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應急響應結束。
五、總體要求
(一)各單位、各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貫徹科學發展觀的高度,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認真落實本預案所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各學校要不斷完善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學校安全的工作機制,健全制度,落實措施,按照突發性事件處置程序制定詳細的應急反應工作流程。要做好處置學校應急突發事件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工作。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確保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及時有效。
(三)各中、小學、幼兒園要根據本預案,制訂本學校、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報區教育局備案。同時,區教育局要督促區屬社會力量辦學單位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進行管理。
六、獎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市區總體應急預案》中的有關規定,對本預案實施中的行為進行獎懲。對參加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者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區教育局負責牽頭編制,經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本預案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預案修訂和管理
區政府有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確定的工作職責制定本部門的部門預案,并報區政府備案。
根據《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暫行)》的規定,本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若本預案出現不能與上級或者同級應急預案保持銜接;應急指揮體系或者職責調整;相關單位或者人員發生變化;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或者應急演練結束后,發現應急預案與實際情況不相適應等情況,由牽頭編制單位及時進行修訂。
(三)預案演練
突發事件安全預案篇8
2008年一開局,中國政府和社會即與罕見災害展開了一輪大戰。一場突發雪災,再次考驗了我國的應急機制。從中央到地方,啟動應急預案,發放物資,轉移被困居民,分赴受災現場……此次5.12特大地震,政府各項應急機制的及時啟動與全面運轉,在抗震救災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左傳》有言:“居安思危,思則有備,備則無患。”
大地震讓中國震動!
短短六年間形成的中國災害應急機制與災區人民一起,經受住了這次8級地震的考驗,發揮了強大的作用。《百姓》雜志特別邀訪了有關專家,意在回顧一下我國應急機制的構建和發展,以便更加深入地認識它在國家穩定運行中的重要地位。
由城市應急體系起步,肇始于南寧
據專家介紹,在災害應急機制的研究和建立方面,我們國家起步比較晚,細究一下,還是最近這些年才逐步建立起來的。目前,系統的預警管理系統還未全部形成,整個機制還處在不斷完善當中――任何制度的產生和完善都需要一個過程。
2002年5月,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應急聯動系統正式運行,成為中國最早的城市應急管理體系。
過去,老百姓遇到緊急情況一般先找公安系統報警求助,但因各部門之間缺乏聯系,往往是誰接到電話誰處理,效率低下,往往延誤了施救時機,造成不應有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據此,南寧市委、市政府考慮能否把有關的資源整合起來,實現部門間的快速聯動。1999年10月,當時的南寧市市長林國強一行到美國摩托羅拉公司總部芝加哥和911應急中心考察,回國后,決定立即著手建設我國第一個社會應急聯動系統,并馬上立項向國家計委報批。2000年10月,國家計委批準南寧市應急聯動系統立項建設。2001年11月11日,該系統正式投入試運行:利用集成的數字化、網絡化技術,將公安110、消防119、醫療急救120、交警122、12345市長公開電話、防洪、護林防火、防震、防空以及水、電、氣等公共事業的應急救助納入統一的指揮調度系統,共享各種資源,實現跨部門、跨警區以及不同警種之間的統一指揮協調,向公眾提供便捷的緊急救助服務。12345市長公開電話從2001年11月運行以來,迄今為止,南寧市已接聽了44萬多個電話,平均每月超過1萬個,處理各類事件88276起,全是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
應急聯動系統的啟動,使南寧在2002年成為中國第一個“城市應急公共安全綜合試點”城市。此后,南寧獲得國家各部門的嘉獎,成為各地區建立應急機制的典范。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基礎設施體系的建設,新的隱性災源正不斷進入防災減災視線。2001年初,上海市啟動《上海市災害事故緊急處置總體預案》編制工作,經過兩年努力,編制完成《總體預案》,這是省級政府中最早編制應對災害事故的預案。
自SARS駛入法制軌道,“一案三制”形成
盡管各個地方、各個部門都有應急管理機構和處理突發事件的相關部門,但在2003年,一場SARS凸現了傳統的日常管理與危機管理體制的不足,因為這些部門在全國范圍內并沒有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結果在處理危機時,往往沒有及時上報信息,也沒有及時向周邊的有關地區和單位通報消息,采取措施的時候沒有組織準備,也缺乏足夠的物資準備,各級政府或是介入比較晚,或是對疫情的嚴重性估計不足。以往建立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又未能及時適應新的情況,致使失去了及時控制危機的機會。因此,SARS危機在給中國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帶來巨大挑戰的同時,也給新一屆政府提出了新的課題: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加強和推動應急管理工作。此后,國家開始啟動國家總體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各地方、各級政府也把各自應急預案的制定提上日程。
2003年5月,國家公布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這標志著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被納入法制化軌道。那時,全國非典防治工作正處在關鍵時期,《條例》的公布施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一起,成為強有力的法律武器,對于打贏非典防治這場硬仗具有重要意義。7月,國家提出加快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建設的重大課題,國務院辦公廳專門成立“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工作小組”。重點推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和應急體制、機制、法制建設工作(簡稱“一案三制”工作)。9月,《北京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應急預案》公布。
有非典的教訓在前,自2003年底禽流感疫情在與中國相鄰國家突發后,2004年有關部門根據疫情發展形勢,迅速部署了一系列應對疫情的準備。廣西、湖南、湖北三省區局部區域禽類突現高致病性禽流感后,有關部門立即派出了由實驗室及流行病學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趕赴疫情發生地區,指導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加強相關疫情監測。由于應急得當,禽流感在中國沒有大面積傳播,死亡人數很少。
2004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將《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印發各省,要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編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在2004年9月底前報國務院辦公廳備案。
國務院應急辦成立,應急進入“國家”層面,全國框架體系初現
2005年1月,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25件專項預案、80件部門預案,共計106件。7月,國務院召開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針對2004年底印度洋海嘯的教訓,提出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社會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對全面落實“一案三制”進行了部署,標志著中國應急管理納入了經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工作軌道。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成立,隸屬國務院辦公廳,直接向國務院總理負責,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2006年后,中國政府陸續編制和通過了一整套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備方案,包括“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57個“國務院部門應急預案(待)”、21項“國家專項應急預案”以及31個“省級應急方案”。這些應急預案是基于中國國情、總結實踐經驗、吸收借鑒國外成熟做法、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
2006年1月8日,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已編制了國家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均已編制完成;各地還結合實際編制了專項應急預案和保障預案;許多市、縣以及企事業單位也制定了應急預案。隨著總體預案的公布,全國應急預案框架體系初步形成。
總體預案是全國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強調“以人為本”的工作原則,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它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在這個基礎上,根據預測分析結果進行預警。
時間就是生命,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理必須要講究時效性。所以,總體預案強調,特別重大或者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在4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通報有關地區和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還要在第一時間向社會,讓公眾了解事件真相,避免誤信謠傳,從而穩定人心,對調動公眾積極投身抗災救災,發揮了重要作用。
總體預案出臺最重要的原因,是為了給進一步處理未來可能發生的危機提供一個處理的規范,從而有效應對危機。雖然以前各部都有自己的應急預案,但針對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的總體應急預案還從來沒有做過。所以,總體預案的對于完善應急機制、體制和法制,對提高政府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國家應對法實施才半年,汶川抗震已顯從容
2007年,政府重點推進應急體系建設和應急管理進基層工作。國務院印發實施《“十一五”期間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在浙江諸暨召開全國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座談會,對應急管理“進社區、進鄉村、進基層單位”進行了部署。11月1日,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正式實施。與此同時,各級政府、各個行業加強了關于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全國共制訂各級各類應急預案130多萬件,基本覆蓋了各地常見的各類突發事件,大體形成了“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
在今年的雪災中,政府及時啟動應急機制,通過撥款、搶修電網、疏通道路、緩解交通壓力等措施,加強抗凍救災工作,幫助南方人民平安渡過了災難。雖然雪災暴露出我國應急機制的建設還存在諸多不足,但人類文明的發展史,本身就是一部不斷應對挑戰、戰勝危機的歷史。一個聰明的民族,在災難和錯誤中學到的東西會比平時多得多。經歷了危機的磨練,我們更加清醒,痛定思痛,我們更能明白當前的任務。此次汶川大地震發生時,政府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了災情,應急救援機制緊急啟動,救援活動、物資調集工作也在全面展開,反映出我國應急體制建設取得了成效。當然,我們還應看到,我國的應急機制在預警報災方面還存在許多缺陷,這是今后必須要加強完善的一件大事。
回顧應急機制建設的六年歷程,我們得到了許多血的教訓;展望未來的發展道路,我們依舊滿懷信心。花一分力氣抓預案的制定,就要花十分力氣狠抓落實。相信地震災區最終會渡過此次難關,相信祖國的明天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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