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分析論文范文第1篇
關鍵詞 畢業論文模式 獨立學院 法學專業 案例型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1 傳統模式運行現狀分析:“法學院”內畢業論文存廢之爭
進入21世紀以來,有關“本科畢業論文存廢之爭”一直受到媒體與學界關注,成為中國高等教育的熱點話題。而《光明日報》在2012年5月7日、8日和18日分別刊載《取消本科畢業論文答辯可不可行》、《本科畢業論文存亡不應一刀切》、《畢業論文應加強而非取消》三篇文章,則直接讓這一場“存廢之爭”白熱化。相比其他人文社科專業,法學教育天然具有學術研究性和職業技能性雙重性特點,則直接導致各大高校法學院將這場“存廢之爭”延伸到實踐。
支持者認為,“本科畢業論文的問題不是應不應該取消,而是應該如何加強,對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的地方高校,同樣不例外”。①但大部分認為畢業論文制度應該堅持,但應該改良,是“對學生如何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綜合訓練,它能有效地培養學生的文獻檢索與運用、邏輯思維、動手、寫作能力”。②大部分高校法學院實踐中也持這種態度。取消者認為,“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而不在于邏輯”,應用型人才目標定位下高校法學教育應該重視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視科研創新為生命的畢業論文與法律實踐性和應用型培養目標相悖。悖論下畢業論文已是“人神共怒”,“與其目前這種尷尬局面,不如放棄”。③2008年底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宣布取消畢業論文,以案例分析取代畢業論文。折衷者認為,應該對待畢業論文應改變原來“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改革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適應法學教育對科研創新能力和職業應用能力的雙重要求。代表性模式是武漢東湖學院法學院實施的“雙軌制”。
正如有學者言,孤立地爭論畢業論文的“存”抑或“廢”本身沒有任何意義。畢業論文只是高校人才培養目標實現的一環,任何脫離高校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的爭論都是空談。換句話說,如果畢業論文有利于高校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則應該堅持加強;反之,則應該改革甚至取消。高校教育大眾化趨勢下,我國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目標逐漸分化。獨立學院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其法學教育定位為培養法律實務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相比研究性法律人才,應更重視學生法律實務操作能力的培養。至于傳統畢業論文模式是否可以適應獨立學院法學教育的需要,筆者以為將模式放到獨立學院培養目標下重新評析至關重要。
2 模式創新的必要:傳統畢業論文模式評析
2.1 與培養目標不合
獨立學院作為我國高等本科辦學的新生力量,更多是依母體高校優質教育資源托建而成。然相比母體的法學院系“研究型”或“高端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卻存在本質的差異,更多應定位為“普通應用型”或“高端輔助類”法律人才,具體包括基層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律師助理、司法執行人員以及在公司企業等其他機構從事法律業務的人員等。顯然應用型培養目標下,各獨立學院法學院專業應該強調的是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培養,即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非照搬母體院校模式強調學術創新能力。故視學術創新為生命的傳統畢業論文模式與獨立學院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不合。也正如有學者言:對本科生畢業論文的要求,說到底是對大學培養不同人才的要求,需要區別對待。不同的大學定位,不同的人才培養目標,對畢業論文的要求也應有所不同。④
2.2 與重實踐理念不合
畢業論文屬于學術論文范疇,學術論文“不是寫出來的,是做科研做出來的,不進行科學研究寫出的文章不是學術論文”。⑤科研能力的培養是不能一蹴而就,“不是畢業論文寫作一門課程能解決的,不是指導老師一個人能解決的”,⑥而是需要大量的“前伸性”工作,即把撰寫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科研能力培養拓展并延伸到整個法學教育培養過程,在日常教學工作的各個環節都應重視對學生科研理論創新能力的培養。顯然這種能力培養理念,是與傳統“研究型”大學“重理論”教學理念相一致的。而隨著“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確立,獨立學院教學理念由傳統“輕實踐”轉變為“重實踐”已成趨勢與必然。當下獨立學院法學教育改革,課程設置、教學方法、師資隊伍建設等都重在圍繞“實踐性”展開,突出法學實踐教學的質量決定了法學本科教育的質量。總之加強獨立學院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已經成為重中之重,顯然不是畢業論文所強調的科研創新能力。
2.3 與學生智力不合
獨立學院生源特點是獨立學院“獨”特性之一,與普通高校招收的“一本”、“二本”學生相比,他們在基礎知識、知識結構、綜合素質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但傳統畢業論文模式的目標定位上顯然還是按照“一本”、“二本”的生源特點進行要求與設定,以此來指導獨立學院學生的畢業論文工作,勢必會挫傷學生的自信心,打擊學生對畢業論文寫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只能感到力不從心。正如有學者言,“幾乎所有高校都要求畢業論文具有創新性。其實“創新”別說對大學生,對我們大學生的老師一生也未必能完成幾個。我們可以鼓勵創新,但不能把社會對高等教育中拔尖人才的期冀當成大學本科生的基本目標。”⑦筆者以為,忽略生源特點地強調畢業論文創新,強調“教育公平”是不切實際的,畢竟不可能讓所有大學生都寫出有創新、有學術價值的畢業論文。
綜上所述,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難以適合獨立學院法學教育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需求,必須對其進行比較徹底的改革和創新。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下,構建一套更強調應用型和實踐性的畢業論文模式,顯得尤為重要。
3 模式創新的途徑: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構建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將學生畢業設計與法學專業學生在司法機關、律所的畢業實習結合起來,圍繞實習過程中接觸的經典案例,采用案例選擇、文書設計、模擬審判、案例分析“四步走”模式。相比傳統畢業論模式,實踐性是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靈魂。一方面,強調整個設計以具體案例為中心,要求學生從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種角色的視野去閱讀案例,并運用所學理論去分析和解決案例中發現的問題,目的性強,有效地避免脫離實際的傾向,真正起到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目的。另一方面,強調把設計與畢業實習結合,突破往常“閉門造車”,要求學生在法院(或檢察院、律所)實習時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不僅提高了畢業實習質量,也加強了“法律人”素質的培養。
3.1 案例選擇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強調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考核。按照這一模式,不僅對學生實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給教師的指導也提出了更大的挑戰。案例選擇是整個模式的基礎,所選案例的實踐與理論價值將直接決定整個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相比法學教學中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中案例選擇注重專業性、典型性、現實性,以達到緊扣專業課程教學具體內容,解決教學中的重點難點,提高學生課堂學習氛圍的目的,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下的案例選擇考慮綜合性、疑難性、不確定性三個因素,這樣才有助于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綜合考核。
其一,綜合性。畢業(論文)設計是對法學專業學生四年法學知識與技能學習的整體考核。我國著名法學教育家孫曉樓先生認為,法律人才需具備三個要件:一是法律的學問;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會的常識。所選擇的案例涉及的知識應該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學科之間有跨越,也可以部門法之間跨越。其二,疑難性。過分簡單的案例讓學生覺得容易,無法激起學生畢業設計的興趣,也容易導致整個設計模式“走過場”;但是太難,又容易導致學生無所適從,整個模式停滯不前。所以指導老師在指導學生選擇案例的時候,應該把握好“度”,合適的案例應該是能讓學生經過認真思考和分析后,運用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解決案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其三,不確定性。案例的選擇必須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不要強調一律得出一個正確的結論,正如一位美國法官所說“我們能夠做出最終判決并非因為我們判決正確,相反,我們之所以判決正確,是因為我們有終審權”。案例的不確定性能為學生多重視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筆,便于最大限度激活學生的思維并進行考核。
3.2 文書設計
法律文書被稱作“看得見的正義”,以其為載體所體現的司法直接體現法律的權威。在當代,法律文書作為一種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術,日益凸顯其重要性。⑧故對這一技術能力的掌握,將直接體現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法律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質量。獨立學院對法學專業學生文書設計能力考核時,筆者以為應該強調文書設計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文書設計階段要求學生對整個案例所涉及的訴訟文書進行設計,因此對學生設計文書進行考核的第一個要素就應該是其所設計文書是否完整。而一個案例所設計的文書是否完整,又直接取決于案例的性質與案情需要。指導老師在指導時應該把握好,也為指導老師對法律實務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規范性。文書設計的規范性,一方面體現在格式規范性,不同種類的法律文書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點較易把握;另一方面體現在文書語言規范性,此點更難把握,對學生法律應用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體而言,文書用詞規范性應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核:表意準確、質樸莊重、嚴謹意賅、邏輯嚴謹。⑨
3.3 模擬審判
通過模擬法庭進行模擬審判一直高校法學專業提高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學實踐性課程教學的重要一環節。模擬法庭被定性為高校培養“法律人”的“職業訓練場”,從“法學院到法院的橋料”。但是相比模擬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開庭程序等相同外,畢業設計模式下模擬審判有兩個重要的不同點上:其一,案例的二次選擇性。畢業設計模式要求每個學生都要根據自己實習的單位進行案例選擇、文書設計,但對模擬審判案例進行選擇時,要求指導老師在學生提供的案例進行二次選擇,依據指導的人數在本組指導學生提供案例中選出一兩個更典型、更能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能力考核的案例進行角色分配和審判。其二,審判的“實戰性”。相比傳統模擬法庭教學,更多是圍繞教學需要(尤其是訴訟法教學),重視附著在“法庭審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設計模式下的模擬審判,不僅要求學生熟練掌握整個庭審程序,還更強調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應用、應變能力的考核,故應該重視過程的“實戰性”或“對抗性”,而畢業設計案例選擇環節要求案例的不確定性,也為“實戰”預留了空間。
3.4 案例分析
模擬審判的結束并非意味整個畢業設計的結束,還要求學生根據選擇或參與的案例選擇角度進行分析總結,一方面考核學生發現、解決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學生更深入地學習、研究法律知識,提升法律實踐技能,具備現代法律人素質。而根據選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評述型、分析型。
其一,評述型。這種類型要求學生從案例選擇到模擬審判的整個過程自行評述總結,如案例的選擇是否具有綜合性、不確定性、疑難性,文書的寫作是否規范、案例審判時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辯論是否有理有據、運用法律是否得當等等。肯定成果,指出不足,啟發以后更深入地學習,也進一步提升了學生法律實踐技能。其二,分析型。學生在圍繞案例進行畢業設計時對其中的某一個問題感興趣,然后把問題挖掘出來,結合專業深度討論,提出觀點。這一類型不僅注重對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核,還強調觀點創新,要求學生有創新思維。分析型一方面適應了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學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學生經過四年法學知識學習后具備一定理論創新能力,甚至考上了研究生,即將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分析型案例分析為這部分學生畢業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對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進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帶來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現多層次性、多類型性、專業差異性,因此,對畢業論文的要求和形式,也應“因校制宜”、“因業制宜”。獨立學院 “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決定了其畢業論文模式考核指標的“應用型”。法學專業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提出和構建,為獨立學院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與創新做出了建議性的嘗試。
基金項目:江西省教育廳2011年高等學校“高校獨立學院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教學改革研究項目(JXJG-11-86-11)
注釋
① 鞏建閩.畢業論文應加強而非取消[N].光明日報,2012-05-15:002.
②③江勝清.論“本科畢業論文存廢之爭”對當前地方高校本科畢業論文的影響[J].宿州學院學報,2012.27(4):93-96.
④ 郭立場.本科畢業論文存亡不應一刀切[N].光明日報,2012-05-08:002.
⑤ 楊曉旗.論創新型國家發展戰略下大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關于當下本科畢業論文現狀的反思[J].中國科教創新導刊,2009(8):6-7.
⑥ 汪濤.本科畢業論文質量提升的路徑分析——以襄樊學院法學專業為例[J].襄樊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2.11(1):118-121.
⑦ 吳凡.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論文改革問題探討[J].黑龍江高教研究,2010.192(4):144-146.
⑧ 賀衛方.中國法學教育之路[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
法律案例分析論文范文第2篇
關鍵詞:模擬法庭;畢業論文;科研能力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32-0277-02
一、傳統法學畢業論文模式的困境
1.傳統法學教育方式存在的問題
一直以來,我國法學教育是以文史哲為主導的教育模式,導致中國大陸的法學教育面臨著嚴峻的挑戰。我國的法律職業在20世紀90年代才開始興起,法學教育基本上停留在理論分析、法律詮釋,因此距離司法實踐的要求差距較大[1]。目前,我國的市場經濟改革開放已進行三十年有余,廣大人民群眾中存在著對司法服務的迫切需求,法學院學生數量急劇增加,但是上大課講授仍然是法學教育的主導方式,并且遵循從緒論到正文部分到結論的原理性教學方式,一門課程的教授內容由教學大綱、教案和教科書等參考資料組成。不用說診所式法律教育、模擬法庭辯論等案例教學法未曾適用,就是案例分析通常也只是用作佐證某個原理的工具,法學教育方法和職業技能培養存在著巨大的沖突。前美國首席法官詹姆斯?貝克曾經說過:“在法學領域中,存在著一對無奈的矛盾:那便是最博學的理論家和教授常常缺乏實施法律的實際經驗,而成功的職業律師又往往是法律的歷史和純粹的哲學論證方面的無知者,他們對法律也僅僅持務實的態度。”[2]鑒此,法學是世俗的學問,其大部分內容都是實踐性的,需要長期的技術能力培養,單靠課堂講授肯定是遠遠不夠的。在這種情形下,我國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和學術成果以書面知識為載體,往往是紙上談兵式的膚淺論理,缺乏實務運作經驗,這與英美的法學院職業導向的教育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2.傳統法學畢業論文寫作的困境
本科畢業論文的寫作是本科教學中的最后一個重要環節,它不僅是對學生四年所學知識和技能一次綜合性的應用,同時也是高校本科教學實踐的一次檢驗。本科畢業論文質量更關系著高等學校的教學質量、人才培養和學生的綜合素質水平。然而,由于我國法學本科的教學以理論灌輸為主,缺少實踐教學特別是職業能力的培養,導致相當多的法學本科畢業生對司法實務特別是審判業務非常不熟悉,在畢業論文撰寫方面存在著諸多問題。首先,選題不當。雖然對于本科畢業生來說,論文的題目已經由各門課程的教師提前擬訂出來供他們選擇,但是即使如此,由于可以選擇的題目范圍很寬泛,而學生又不能密切把握司法實踐中的熱點問題或者動態,實現法學理論與司法實踐的密切結合,選題往往大而空、觀點陳舊或者過于集中。比如有些本科畢業生的論文題目“論死刑”、“論依法治國等等”,這樣大的論文題目在一篇本科畢業論文中往往是無法完成的。還有些學生的選題如“論事實婚姻”、“論罪刑法定原則”等等,這些在學術界已經過氣的題目,寫出新意非常困難。再如學生們的選題過于集中在民法、刑法、經濟法等領域,而對法制史和法理學的方面的選題關注不夠。其次,內容空泛,往往從中國期刊網或者其他書籍拼湊,甚至是涉嫌抄襲,而且,由于畢業在即,部分學生應付了事,論文在邏輯結構、段落條理、用詞等方面都存在著諸多問題,更談不上創新性。此種現象已經嚴重背離了法學教育的宗旨,尤其是對于獨立學院的法學教育來說,本科畢業論文模式與應用型綜合性的人才培養目標相脫離情況更為嚴重。因此,必須對本科畢業論文寫作與答辯模式進行比較徹底的改革和創新。
二、我國法學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出路
實際上教育行政部門均已經認識到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寫作對培養未來卓越法律人才的意義。教育部在有關文件中就指出,“畢業設計(論文)在培養大學生探求真理、強化社會意識、進行科學研究基本訓練、提高綜合實踐能力與素質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培養大學生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業精神的重要實踐環節”[3]。故而,探索新的畢業論文模式已經成為當前法學教育教學改革的迫切任務。關于法學教育的改革路徑,各個高校都已經進行了各具特色的培養模式改革,比如重新制定培養目標、改革課程設置、改變傳統的法學教學方法和思路等等,不一而足。其中,增加案例分析在課程設置中的比重是法學教育不可忽視的部分。雖然我國并沒有專門的案例編纂機構,案例分散在眾多的報紙雜志和編纂方法各不相同的匯編之中,新聞報道是否具有援引資料應有的真實性常常是需要仔細甄別。但是,無論案例對中國司法的實際影響如何,都沒有理由低估它們在法律教育中的作用[4]。案例分析能夠使學生在規范的法律概念和社會生活事實之間來回穿梭,從而學會運用法學理論解決社會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并且使課堂教學不至于脫離社會實踐。在這樣的改革背景下,如果學生本身置于虛擬的裁判場景之中,在模擬審判過程中尋求解決糾紛的法律方法,將會強化其法學理論和法律規則的理解與運用,縮減法學畢業生從課堂到實務的適應期。所以,如果能將法學本科畢業生的論文寫作與模擬法庭的案例分析,將會大大增強學生的實踐動手能力,同時對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實際運作狀態有一個大致的了解。更重要的是,該種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由于選取的是社會上的真實案例,學生自己通過模擬法庭的再設計、角色的扮演,從而形成有自己特色的畢業論文。在此過程中學生通過模擬法庭所扮演的角色,分析自己體會、感受和經驗,以及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由于每個人的感受不同,所以論文也無法進行抄襲,論文經得住學術上的檢驗,并且部分內容可能具有創新性。
三、將模擬法庭引入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寫作能力的具體過程
1.選題階段――激發學生的科研興趣
偉大的科學家愛因斯坦說過:“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一個人一旦對某事物有了濃厚的興趣,就會主動去求知、去探索、去實踐,并在求知、探索、實踐中產生愉快的情緒和體驗。在模擬法庭正式開展審判之前,學生要通過一系列的實踐活動來確定模擬案例,具體可以組織學生到法院進行旁聽,或者通過多媒體播放一些真實的案例庭審過程,比如中央電視臺社會與法頻道開設的“庭審現場”節目,充分利用激發學生對親自參與模擬審判活動的期盼,對自身擔任特定角色的盼望。在案例選擇上,教師可以從學生感興趣的案例庫里,指導學生遴選社會爭議較大的案例。這些案例可辨性強,并且要適合多角色的安排,將會給學生之后的畢業論文撰寫留下廣闊的發揮空間,與此同時又能把握住司法實務或者理論研究中的熱點問題。
2.著手階段――感知案例
武漢東湖學院的教師根據學生挑選出來的案例進行庭審方案的擬訂,詳細、全面、科學地安排好相關事宜。在具體做法上,以一個自然教學班四十人為基準,十人左右為一組,根據法官(合議庭,包括人民陪審員,一般為3人)、檢察官、原告人、被告人、律師、證人(鑒定人、目擊證人)、書記員、法警(2名)的人員數量安排。原則上每組由學生自愿組合,角色由學生協商確定,出現爭議才由老師安排。另外,還要準備一些物證、書證以及其他類型的證據,以使學生能夠對熟練運用證據法學的知識進行交叉詢問。庭審方案分好小組之后,每小組各自擬定自己的庭審方案,通過庭審方案的擬定,小組成員已經對各自感興趣的問題準備了一定的文獻材料,對自己畢業論文擬寫的內容有了初步的認識。庭審方案分好小組之后,小組成員就可以開始進行角色的選擇。原則上由學生自由選擇,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安排法官、檢察官、原告人、被告人、律師、證人、書記員和法警的人員數量。
3.系統化階段――模擬審判
準備好模擬法庭的各項具體庭前事宜之后,就可以按照公訴人(原告)宣讀書――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合議庭合議――宣判,啟動正式的庭審程序。首先要由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審判長宣布開庭,介紹合議庭成員和被告人的法定權利、公訴機關(原告)的名稱(姓名)及案由。其次,在法庭調查階段,證人原則上要出庭,控辯(原告、被告)雙方都可以出示自己的證據并且就對方的證據進行詢問。再次,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要開展交叉詢問,證據材料要進行充分的質證,辯護律師在這一個階段要充分地展現自己的辯護技巧和能力,切實地發現案件中存在的問題。檢察官則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證明書中指控的犯罪事實。辯論結束,被告人要做最后的法庭陳述,對關于自己的案件事實做總結性的意見陳述。最后,合議庭的法官和人民陪審員根據當事人雙方質證辯論的情況,對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做出評議,并進行宣判。
4.總結階段――論文寫作
模擬審判完成后,學生要根據自己的角色扮演和庭審流程撰寫法學本科畢業論文。至此,學生經過選題、庭審準備和實戰演練已經發現了我國某一具體司法制度甚至是實體法等存在的問題,并且對其未來進一步的完善能夠提出中肯的建議。如此,論文的大致提綱經過上述三個階段已經形成,接下來,學生就能夠遵循著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路徑進行論文的具體撰寫。顯而易見,該種畢業論文改革模式將更有利于學生科研能力的提高,變枯燥為生動,激發學生創作的熱情。
參考文獻:
[1]蘇力.當代中國法學教育的挑戰與機遇[J].法學,2006,(2).
[2][美]贊恩.法律的故事[M].劉昕,譯.南京:鳳凰傳媒出版集團,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1.
[3]段書臣.法學本科學生畢業論文存在的問題與改革[J].教育教學論壇,2012,(31).
法律案例分析論文范文第3篇
關鍵詞:畢業論文模式;法學專業;案例型;畢業設計
畢業論文是高校本科教學的重要環節,是培養目標實現的重要衡量標準,畢業論文的質量問題關系到本科人才的培養規格和目標。然而,“抄襲”“拼湊”“走過場”等詞依然是描述當前高校畢業論文質量的關鍵詞,不可否認,高校畢業論文整體水平已呈下滑態勢。針對這一態勢,學界從學生能力培養、指導教師、畢業論文寫作時間、具體環節、質量監控等方面進行制度構建。這些研究成果,有力地推進了我國高校本科教育教學的改革與實踐,提高了本科人才培養的質量。然而也存在不足:其一,觀點雷同,重復建設,可見部分研究者的態度并不嚴肅認真;其二,對策提出的角度,局限于畢業論文創作涉及的因素和過程,缺乏對論文創作模式本身的討論,即使有也是“多元化”等泛泛而談,沒有實際操作意義。本文以法學專業為例,強調對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進行改革,構建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將學生畢業設計與法學專業學生在司法機關、律師事務所的畢業實習結合起來,圍繞實習過程中接觸的經典案例,采用案例選擇、文書設計、模擬審判、案例分析“四步走”模式。相比傳統畢業論文模式,實踐性是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靈魂。一方面,強調整個設計以具體案例為中心,要求學生從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種角色的視野去閱讀案例,并運用所學理論去分析和解決案例中發現的問題,目的性強,有效地避免了脫離實際的傾向,真正起到了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目的。另一方面,強調把設計與畢業實習結合,突破往常的“閉門造車”,要求學生在法院(或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實習時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不僅提高了畢業實習質量,也加強了“法律人”素質的培養。
一、案例選擇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強調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考核。按照這一模式,不僅對學生實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給教師的指導也提出了更高的挑戰。案例選擇是整個模式的基礎,所選案例的實踐與理論價值將直接決定整個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相比法學教學中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中案例選擇注重專業性、典型性、現實性、熟悉性,以達到緊扣專業課程教學具體內容,解決教學中的重點難點,提高學生課堂學習氛圍的目的,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下的案例選擇考慮綜合性、疑難性、不確定性三個因素,這樣才有助于對法學專業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綜合考核。
其一,綜合性。畢業(論文)設計是對法學專業學生四年法學知識與技能學習的整體考核。我國著名法學教育家孫曉樓先生認為,法律人才需具備三個要件:一是法律的學問;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會的常識。所選擇的案例涉及的知識應該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學科之間有跨越,也可以部門法之間跨越。通過這種知識領域的跨越,即考核學生對法學思維、知識掌握應用的能力,又考核了學生將各類知識整合運用的綜合素質能力。其二,疑難性。過分簡單的案例讓學生覺得容易,無法激起學生畢業設計的興趣,也容易導致整個設計模式“走過場”;但是太難,又容易導致學生無所適從,整個模式停滯不前。所以指導教師在指導學生案例選擇的時候,應該把握好“度”,合適的案例應該是能讓學生經過認真思考和分析后,運用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解決案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同時調動學生的思維積極性,去觸類旁通地整合運用其他的相關知識。其三,不確定性。案例的選擇必須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不要強調一律得出一個正確的結論,正如一位美國法官所說“我們能夠做出最終判決并非因為我們判決正確,相反,我們之所以判決正確, 是因為我們有終審權”。案例的不確定性能為學生多重視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筆,便于最大限度地激活學生的思維并進行考核。
二、文書設計
法律文書被稱作“看得見的正義”,以其為載體所體現的司法直接體現法律的權威。法律文書寫作形式上的格式化包含著遠遠超過形式主義的法律內容,它是法律專業知識的積累、復制與繁殖,是文書制作者按照邏輯規則整合和實際運用法學知識的能力,是文書制作者在司法實踐中的品格和創造性思維,其根本目的是通過建立法律語言的話語權威實現國家法治。在當代,法律文書作為一種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術,日益凸顯其重要性。故對這一技術能力的掌握,將直接體現法學專業法律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質量。對法學專業學生文書設計能力考核時,筆者以為應該強調文書設計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文書設計階段要求學生對整個案例所涉及的訴訟文書進行設計,因此對學生設計文書進行考核的第一個要素就應該是其所設計文書是否完整。而一個案例所設計的文書是否完整,又直接取決于案例的性質與案情需要。指導教師在指導時應該把握好,也為指導教師對法律實務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規范性。文書設計的規范性一方面體現在格式規范性,不同種類的法律文書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點較易把握;另一方面體現在文書語言規范性,此點更難把握,對學生法律應用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像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鄭天翔曾指出的那樣:“現在有些司法文書,包括最高法院的一些司法文書,水平不高。有的語句不通,甚至有錯別字;對事實的敘述邏輯性不強,層次不明;對使用法律的理由表達不充分,有的不準,有的甚至出現嚴重差錯。”具體而言,文書用詞規范性應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核:表意準確、質樸莊重、言簡意賅、邏輯嚴謹。
三、模擬審判
通過模擬法庭進行模擬審判一直是高校法學專業提高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學實踐性課程教學的重要一環節。模擬法庭被定性為高校培養“法律人”的“職業訓練場”,從“法學院到法院的橋梁”。但是相比模擬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開庭程序等相同外,畢業設計模式下模擬審判有兩點重要的不同:其一,案例的二次選擇性。畢業設計模式要求每個學生都要根據自己實習的單位進行案例選擇、文書設計,但對模擬審判案例的選擇時,要求指導教師對學生提供的案例進行二次選擇,依據指導的人數在本組指導學生提供的案例中選出一兩個更典型、更能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能力考核的案例進行角色分配和審判。其二,審判的“實戰性”。相比傳統模擬法庭教學,更多是圍繞教學需要(尤其是訴訟法教學),重視附著在“法庭審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設計模式下的模擬審判,不僅要求學生熟練掌握整個庭審程序,還更強調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應用、應變能力的考核,故應該重視過程的“實戰性”或“對抗性”,而畢業設計案例選擇環節要求案例的不確定性也為“實戰”預留了空間。
四、案例分析
模擬審判的結束并非意味整個畢業設計的結束,還要求學生根據選擇或參與的案例選擇角度進行分析總結,一方面考核學生發現、解決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學生更深入地學習、研究法律知識,提升法律實踐技能,具備現代法律人素質。而根據選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評述型、分析型。
其一,評述型。這種類型要求學生從案例選擇到模擬審判的整個過程自行評述總結,如案例的選擇是否具有綜合性、不確定性、疑難性,文書的寫作是否規范、案例審判時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辯論是否有理有據、運用法律是否得當等。肯定成果,指出不足,啟發以后更深入的學習,也進一步提升了學生法律實踐技能。其二,分析型。學生在圍繞案例進行畢業設計時對其中的某一個問題感興趣,然后把問題挖掘出來,結合專業深度討論,提出觀點。這一類型不僅對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進行考核,還強調觀點創新,要求學生有創新思維。分析型一方面適應了對法學專業學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學生經過四年法學知識學習后具備一定理論創新能力,甚至考了研究生,即將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分析型案例分析為這部分學生畢業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對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進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帶來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現多層次性、多類型性、專業差異性,因此,對畢業論文的要求和形式,也應“因校制宜”“因業制宜”。法學專業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提出和構建,為高校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與創新做出了建議性的嘗試。
參考文獻:
[1]孫曉樓.法律教育[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
法律案例分析論文范文第4篇
關鍵詞 法律碩士 專業學位 培養體系 構建與完善
中圖分類號:G643 文獻標識碼:A
Based on Practice, Service Requirements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ment of Master of Laws Degree Culture System
ZHAO Yong, DU Ju, LI Yu'e
(The Central Institute for Correctional Police, Baoding, Hebei 071002)
Abstract Actively develop professional degree, vigorously develop high-level applications, complex personnel is needed to implement the strategy of rejuvenating the country, Master of Laws degree in philosophy is born and developed in this together. Over the past ten years of development, Master of Laws degree in culture has mad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but equally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to be solved, there is a need for in-depth discussions to further build and improve our professional degree of Master of Laws training system.
Key words master of Laws; professional degree; training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ment
1 當前法律碩士培養環節中存在的問題
1.1 觀念轉變不及時、重視程度不夠
一些研究型高校多年從事學術型研究生培養工作,在長期的教學活動中注重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也形成一整套的培養思路和培養體制,但在開辦了法律碩士教育后,仍然沿襲過去的培養模式,未能及時針對性地更新教育理念;一些綜合性大學博士點、碩士點眾多,對于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實務教學模式的研討和實踐不足;一些高校教育工作者在觀念上存在錯誤傾向,把精英教育等同于學術型人才的培養,①一些人甚至認為法律碩士和法學碩士不在一個層面上,是低人一等的,法律碩士的培養工作也不能代表高校的教學水平和科研能力。錯誤觀念和重視程度不足,直接導致一些高校在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實務能力培養方面制度不科學、工作不到位。
1.2 課程體系設計不科學
2004年修訂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和2009年的《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適用于法學專業畢業生)均要求各高校“按法學一級學科為主”設置課程。推薦必修課中,除兩門公共課外,其余為法理學、憲法學和其他重要的部門法學課程(法學背景學生以專題形式授課)。這就導致在實踐中,“各高校設置課程體系時不同程度存在兩種模式:一是按照法學本科的培養模式來設置課程。二是按照法學碩士的培養模式來設置課程。”②然而這兩種模式的課程均偏重課程的體系性或理論性,沒有凸顯法律碩士培養的實務性特征,學生的滿意度也較低。
1.3 教學方式陳舊、手段單一、缺乏創新
令人困惑的是,《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一方面強調應重視和加強案例教學,以便培養法律碩士研究生的法律實踐能力,一方面又要求以課程教學為主,這必然給教學活動帶來一定的混亂。在實踐中,相當多的高校仍沿襲傳統的法學教育方式,以教師講授為主,授課內容上要么緊密圍繞教材文本而展開,要么功利性地迎合司法考試的需要進行法條解析、培訓式教學。“盡管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傳統法學教育方式的反思,越來越強調案例教學法、診所式法學教學方法、模擬法庭教學法等,但是,這些教學方法往往是傳統的填鴨式教學方法的一種點綴。”③教學方式、手段的滯后,嚴重制約了學生實務能力的培養和獲取。
1.4 法律碩士學位論文“學術化”④傾向嚴重
實踐中,一些高校沿襲學術型研究生培養的思維定勢,熱衷于所謂的學術創新和理論深度,甚至仍將其作為評判法律碩士學位論文水平的首要標準,錯誤地認為案例分析報告、專題調查等形式不具有學術性,在選題導向和評價機制上傾向于學術性論文。在這一錯誤導向下,絕大多數學生也認為以案例分析報告、研究報告等形式完成學位論文,需要進行大量的走訪、調研和其他實證性工作,完成之后卻不合導師的“胃口”,實在是費力不討好,于是紛紛選擇了學術性論文的形式。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論文與法學碩士學位論文高度同質化,混淆了兩者之間培養目標。而當法律碩士研究生忙于“坐而論道”,不愿面向實踐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時,其必然結果就是實務能力和思辨能力的缺失。
2 合理構建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體系的相關舉措
2.1 明確人才定位、提升重視程度、轉變培養觀念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并非定位低于法學碩士的職教培訓,反之,其代表了法科碩士研究生轉型和發展的方向。首先,從需求上來看,社會對于復合型、實務型法律人才的需求遠遠大于學術型人才。國家逐年縮減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數量并相應補充至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即是明證。其次,從培養層次和能力上來看,特別是當碩士教育經歷了規模化發展,普及化程度提高之后,法學教學和科研不應也無法成為學術型碩士的培養定位,而應該更多地由博士層次的人才來承擔。事實上,近年來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就業情況也反映了這一點。當明確了法律碩士在法科研究生教育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后,及時轉變觀念、提高重視程度就成為了必然的選擇。法律碩士的目標定位要求高校不能再沿用法學碩士的培養思路,應該盡快結合法律碩士的自身特點,形成符合教育規律,清晰、完整、獨特的培養機制,在微觀制度設計上把提升學生實務能力作為核心和要務,并通過一系列措施確保其得到有效落實。
2.2 構建面向實務、特色鮮明的課程體系
法律碩士課程設置應考慮發揮高校學科優勢,突出特色。法律碩士的知識結構定位于“寬口徑、厚基礎”,但隨著國家推行“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培養項目”,法律碩士的人才培養方向將得以進一步拓展和特定化,面向更多具有迫切需求的行業領域而針對性地展開,上述定位似有微調的必要。應到看到,社會分工的日益精細化趨勢也反映在法學領域中,眾多的法律職業方向則需要不同的專業知識和實務能力,在法律碩士課程設置上越來越難以全面涵蓋,因此不宜搞“一刀切”,而應該結合培養目標、個別化設計、突出培養特色。據觀察,依照該項目獲批的試點單位,均具有一定的行業背景,據此可推斷國家意在發揮這類院校的行業和學科優勢,指向鮮明地培養人才。而僵化地按照《指導性培養方案》設置課程,將抹殺上述優勢,無法發揮自身專長,陷入同質化競爭的誤區,也背離了項目設立的初衷。
2.3 積極探索和推行多元化的教學手段,確保學生實務能力的全面提升
精準的定位、周密的方案還有賴于微觀教學環節予以落實和體現。法律碩士教學活動應及時更新教育理念,圍繞提升學生實務能力展開相關教學研討和積極嘗試,形成多元化、富有成效的教學方法體系。
然而在這一過程中,尚有兩個問題需要給予關注。首先,多元化教學手段應當形成一個有機結合的整體,共同服務于提升學生實務能力的目的,而非對諸項手段的簡單堆砌或隨機安排。因此,應根據教學目的和教學章節內容的需要,選擇恰當的教學手段為宜,盲目求新、求變亦不可取。例如,課堂講授法近年來飽受批判,但事實上,對于課程的理論性內容,通過由表及里、邏輯推理、比較分析等講授方法來完成,能夠確保知識結構的完整性和必要的理論深度。此時,為了“應景”而選取不適宜的教學方法反倒有弄巧成拙之嫌了。
其次,還應精心組織、認真落實。多元化的教學手段不能“為用而用”、流于形式,而應當重點評估其實效性。以當前法律碩士普遍采用的案例教學法為例,一些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表面上穿插了教學案例,先進行理論講授或法條解析,然后介紹幾個案例輔助學生理解即告完成,但其效果顯然是不盡如人意的。一次成功的案例分析教學,應包含以下幾個因素:(1)教師角色轉變。教師由主導者轉變設計者和激勵者,注重雙向交流,鼓勵學生置身其中地思考和討論,即學生主體化。(2)案例素材選取合理。所選案例要具有代表性、客觀生動性、結果多樣性。(3)去功利性。案例教學法不僅僅表現為對于理論內容的輔助理解功能,更應該成為鍛煉學生思維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寶貴機會。由此可見,過程制約著目的的實現,多元化教學手段只有通過精心設計、注重效果,才能實現提升學生實務能力的最終目的。
2.4 在學位論文工作中堅決去“學術化”,大力倡導實務型學位論文
首先,轉變觀念、倡導實務研究。“學術型”和“應用型”是我國法科碩士現存的兩個培養方向,本就沒有什么高低之分。“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陳腐觀念以及“重學術、輕實務”的錯誤傾向應當予以摒棄。在筆者看來,坐而論道的學術研究并不比貼近實踐地解決實務問題更高尚和玄妙。法律碩士的培養目標不是法學教師和科研人員,而是具有突出實務能力和職業思維的高級法律人才。因此,學術水平也不應成為法律碩士學位論文的首要評價指標。高校及其教師應及時轉變觀念,按照《指導性培養方案》的精神大力倡導學生采取案例分析報告、專題研究報告、調查報告等形式完成學位論文。
其次,建立科學合理、實務導向鮮明的學位論文評價指標體系。從選題環節就要倡導學生立足實踐、優先選取在實習、實訓過程中發現的突出或疑難問題展開研究。在論文寫作環節,應著重考察以下三點:(1)學生寫作、調研過程中的工作量、技術難度、設計合理度及其反映出來的研究態度。(2)理論聯系實際的情況,綜合運用法學理論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3)研究成果的實效性。即,研究結論是否客觀、正確,相關建議是否切實、可行,能否對所研究的實務問題起到一定的指導和促進作用。
課題來源:論文是中央司法警官學院2013年度課題《我院法律碩士人才培養模式研究》的階段性成果(編號XYZ201304)。主持人:趙勇。課題組成員:杜菊、李玉娥、苗泳、張巍、何航、劉艷玲、李凱瑞、閻爽
注釋
① 王民.回顧與再思考: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教育觀察.政法論壇,2009.27(4).
② 洪小潞.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模式調查報告.出國與就業(就業版),2011(14).
③ 朱立恒.論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的現狀與改革.河北法學,2008(5).
④ 此處的“學術化”是就其形式而言的,即法律碩士的學位論文多選擇學術論文的形式,分析和闡述法學理論問題。
參考文獻
[1] 冀祥德,李慶明.診所法律教育:中國法律碩士培養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法學雜志,2011(2).
法律案例分析論文范文第5篇
財務總監CFO論文寫作要求
1,論文選題要求
論文采以考生自選題方式,選題應根據財務總監業務資格培訓認證辦公室頒布的有關要求,參考培訓考試教材,同時結合考生所在單位或有關行業實際財務工作的情況自行選定.
2,論文撰寫基本要求
須由考生獨立完成,不得侵權,抄襲,或請他人.
論文字數要求12000字以上.
論文所需數據,參考書等資料1律自行準備,論文中引用部分內容須注明出處.
論文1律采用A4紙打印.
考生應圍繞論文主題收集相關資料,進行調查研究,從事科學實踐,得出相關結論,并將這1研究過程和結論以文字,圖表等方式組織到論文之中,形成完整的論文內容. 論文須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排頁碼.頁碼從正文第1頁開始編寫,封面,摘要,目錄,參考文獻,封底不編頁碼.
論文須有目錄,由論文的章,節,目,參考文獻,頁碼等部分組成. 3,論文撰寫具體要求
論文除摘要外,包括兩個部分:案例展開部分與案例分析部分.
摘要 :主體要素"5 W1H" 即涉及案例的決策者(who),決策標的(what),決策時間(when)與地點(where),決策原因(why),決策難度(how).(大約800字左右)
主體要素通常有如下要求:
決策者信息:要求描述出與案例討論有關的決策者信息.
決策標的:要求清晰地界定出決策者所要做出的決定,可以用選擇A方案或選擇B方案,選擇A方案,選擇B方案還是選擇C方案類似的抉擇性語句加以描述.
決策時間與地點:要求給出案例發生時的具體時間與地點.
決策原因:要求界定出導致決策標的起因與緊急程度.
決策難度:要求明確指出決策的困難程序.
第1部分:案例展開部分
該部分包括4個基本單元:
公司簡介
決策背景
案例決策背景指與決策相關的背景因素,包括:直接相關因素與間接相關因素.
直接相關因素指能夠指對案例所涉及的事件起著直接制約作用的因素.直接相關因素可以參考邁克爾·波特教授的"5種力量分析"框架,加上對領導層,決策者及其相關部門與人員的思維與行為特征的描述,這樣做的目的是通過描述,給出直接影響決策的限制條件與運作空間.
間接相關因素指對案例所涉及的事件起著間接制約作用的因素.間接相關因素可以參考PESTLE(政治,經濟,科學與技術,法律及環境)分析法.這樣做的目的是通過描述,給出間接影響決策的宏觀或中觀的影響條件與運作空間.
1般的寫作要求是:間接相關因素比較宏觀,往往放在背景介紹中的前面,而直接影響因素對決策起到了直接的制約作用,因此往往放在背景介紹的后面.
事件經過
事件經過指,決策標的11事件的產生,發展與變化.
事件經過的寫作應注意做到,詳細地描述事件發生,發展與變化的整個過程,包括所涉及到的人物,公司具體事例所引起的沖突及其后果以及事件的變化所導致問題的嚴重性.
決策方案及其比較
決策方案及其比較指,為解決事件所提出的備選方案的具體內容及其利弊得失比較.這就是1個選A,選B或是選C的決策標的.為此要分別列出另個方案的利弊與得失,進行比較后作出取舍.
在列出各個方案的利弊之后,要排出取舍方案的決策標準.不僅如此,還需要決策者考慮方案的可行性以及領導層的偏好.這樣,該案例至少包括了4個決策略標準.
決策標準的確定是由決策者根據其做出決策時所要考慮的企業利益,合作者利益以及企業領導者,決策者及其相關者的決策偏好做出的,它來自對整個案例的把握與分析的結果.
決策標準給出后,決策者可以決定方案的取舍.比如,備選方案作為列項指標,決策標準作為橫向指標,按照10分制進行打分,便可已經被選取方案進行排列,分值最高的即為選中的方案.
打分的過程與結果可以不在案例中體現,可以在第2部分——案例分析中給出.
附:
1,波特5力分析圖表:
2,SWOT分析:優勢,劣勢,機會,威脅
決策方案分析
關鍵因素
權重
A方案
B方案
C方案
評分
加權
分數
評分
加權
分數
評分
加權
分數
1,
2,
3,
4,
總計
1
第2部分:案例分析部分
該部分包括3個基本單元
可參考與應用的理論與方法簡介
可參考與應用的理論與方法指,可以用于對案例進行分析的理論與方法.案例的寫作者必須通過對有關理論與方法的回顧,將實踐與理論形成對應關系,從而將理論與方法引入到分析狀態.
有針對性地進行案例分析
有針對性地進行案例分析指,寫作者必須應用相關的理論與方法,對案例的內容進行分析.
可采用的策略研究
可采用的策略研究指,根據案例研究得出的結果所采用的策略與考生在實踐過程中所采用的策略進行比較,進而得出考生對本單位,本部門或個人與團隊工作改進的建議,做到學以致用.
Δ注意事項:
1)案例撰寫過程實際上就是考生對以往親身經歷的某1事件的總結與回顧,因此事件本身應當是真實可信的;
2)有關背景資料,事件起因,發展與變化必須有具體的數據或圖表,政府或行業的政策文件以及相關的補充性資料.如果資料較多,則與決策相關度較高的內容放入案例正文內,其余作為附件放入案例展開部分的最后1部分.
3)出于保密的需要,考生可以對企或部門,個人或團隊以及數據與圖表進行必要的加工與處理.如,數學同比例放大或縮小,人名,地點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資料的變動等;
4)案例展開的第4部分可以放到案例分析部分進行,以例加強分析部分的內容;
5)如經發現論文系抄襲行為,作0分處理.
4,論文撰寫格式要求
論文由標題,署名,摘要,正文,注釋及參考文獻組成.
標題即文章的名稱,它應當能夠反映文章的內容,或是反映論題的范圍,盡量做到簡短,直接貼切,凝練,醒目和新穎.
摘要應簡明扼要地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1般不超過800字.
注釋是對論文中需要解釋的詞句加以說明,或是對論文中引用的詞句,觀點注明來源出處.注釋1律采用尾注的方式(即在論文的末尾加注釋).
參考文獻是在論文寫作中對論文撰寫人起到啟示,參考作用的書籍,報刊中的文章,出于新生他人觀點,成果的需要,同時便于讀者查詢原文就,1般應在論文的后面列出主要參考文獻的目錄.
注釋和參考文獻的標注格式為:①圖書,按作者,書名,出版社,出版年,版次的順序標注,注釋在最后要標明頁碼;②期刊,按作者,篇名,期刊名稱,年份(期號),頁碼的順序標注;③報紙,按作者,篇名,報紙名稱,年份日期,版次的順序標注.
論文需在客觀題考試結束后30日內提交于市培中心,35日內由市培提交于管理處,40日內由管理處提交于認證辦.論文1律裝入文件袋并粘封,文件袋封面格式和論文首面格式要統1.
5,論文評分標準
論文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
a)優秀(90—100分):完全符合寫作規范要求,應用理論與方法準確,分析嚴密,論證翔實;
b)良好(80—89分):較好地符合寫作規范要求,應用理論與方法較準確,分析較嚴密,論證較翔實;
c)1般(70—79分):基本符合寫作規范要求,應用理論與方法基本準確,分析尚可,論證基本到位;
d)不及格(60分以下):未達到有關規定與要求.
6,論文撰寫格式
標 題
(2號黑體,居中)
姓名
(2號黑體,居中)
工作單位
(4號宋體,居中)
摘要:(摘要正文,4號楷體)×××××××
(正文,4號宋體)××××××
注釋:
參考文獻:
(1)×××××××
(2)×××××××
財務總監認證培訓
(上空4行,3號仿宋,居中)
論文
(2號黑體,居中)
(空4字,4號宋體)題目:
(空4字,4號宋體)姓 名:
身份證號:
市培中心:
任職單位:
7,論文封面格式
法律案例分析論文范文第6篇
關鍵詞:法學案例 教學方法 借鑒
一、問題的提出
美國作為主要的判例法國家,其豐富的司法實踐帶來了汗牛充棟的案例。美國法學院的教育活動長期以來圍繞著理論學習與實例分析展開,并深入發展。迄今,在美國仍然盛行三大教學理論:一是案例分析法;二是法律現實主義方法;三是診所式法律教育方法。有美國學者指出,這三種普遍流行的法律教育方法到底是理論的還是實踐的,不可一概而論,應當要看觀察者的視角在哪里、強調的重點是什么。我們認為,在一定程度上法律現實主義的教育方法必然涉及對實際案例的剖析,必然要解剖個案,也就是要與案例分析方法和診所式教育方法發生融合關系。因此,我們希望在對美國成熟的法律教育方法中吸取有益的經驗,以利于開展我國發展中的社會主義法律教育工作。
二、美國案例分析教學方法的歷史發展與批判
一般而言,“理論”意味著一系列的命題和假設,可以用于解釋和解說特定的對象。理論應當足夠的抽象和一般化,使之具體包容所有個性化的情形。“實踐”通常含義指的就是“做某事”。實踐也是與“重復”或“反復”這個概念聯系在一起的。所以,實踐也就是指技能的獲得。因為一個人通過重復而獲得技能。我們在澄清了理論與實踐的概念的基礎上,才可能對上述三種法律教育方法進行比較。
我們希望在比較分析三種教育方法的前提下,發現能夠為我國法律教育所用的經驗。據考證,美國的法律教育并不是起源于哈佛法學院和克里斯托弗?哥倫比亞?蘭戴爾。自蘭戴爾開始,大學制的法律職業才正式誕生,由此確立了案例分析方法的主導地位。“案例分析方法”的發展在理論方面得益于蘭戴爾的一個著名的論斷――“法律”等于“科學”。按照蘭戴爾的說法,“法律可以被視為一種科學,包含著諸多學說和原理。”據此,人們對法律的研究就屬于“理論性的”,因為法律研究涉及對基礎性的一般原理的學習。
既然如此,為什么選擇案例分析方法作為法律教育的手段呢?假設法律有某些基礎性的原理且正確的學習如何成為律師的路徑是研究這些原理,那么為什么不通過聆聽講課、講義、閱讀論文和博學的書籍獲取呢?這里,與“科學”的第二個方面的聯系就顯得尤其重要了。因為科學的概念不僅涉及隱含在一個學科底下的基本原理,還涉及方法論。而“案例分析方法”,按照蘭戴爾的理論,就屬于模仿科學方法的一種方法論。
蘭戴爾解釋了案例分析方法與科學方法論的聯系的兩個方面:一是蘭戴爾認為,案例屬于法律的原始的經驗數據。他解釋說:“關于那門科學(指法律)的一切可得的原始材料均藏于書本中。圖書館對我們所有人開放,正如同大學的實驗室對所有的化學家和物理學家開放、自然歷史博物館對所有的人類學家開放,如同植物園對所有的植物學家開放一樣。”二是從案例中學習原理,蘭戴爾認為,需要運用類似于科學推理一樣的歸納推理。蘭戴爾關于法律和法律教育與自然科學實質等同的觀點未被廣泛接受,不久便無人問津了,但是,他所描述的方法論上的聯系卻流傳了下來。然而,現在流行的案例分析方法不再是利用這種方法論通過考察“實驗性”的案例數據去探尋和找到法律的真實的原理。相反,現代的案例分析方法是教學生們去像律師一樣的思考。
這種轉型――將案例分析方法視為學習法律科學原理的路徑轉向視之為分析方法的傳授――旋即實現了。在蘭戴爾先生創建哈佛法學院之后的第20年,他的弟子們在驗證他的案例分析方法的正當性。因為他們教的是分析方法。比如,吉尼爾先生第一個將案例分析方法引進哥倫比亞法學院,在其著作中寫道:“借助于這種方法,學生們的推理能力,不斷地得到發展。”奧美斯先生,作為蘭戴爾在哈佛的繼任者,也不無感慨地稱贊道:“哈佛方法”傳授的不是法律知識,而是“法律推理的力量”。到了1913年的時候,約瑟夫?雷德里奇和“卡內基基金會”合作對“案例分析方法”作了仔細的研究,其中一個重要的發現是:“法律科學教育的真實目的不是要傳遞法律的內容,也不是傳授法律本身,而是激起、強化或傳遞最高程度的完美,也即特定的法律思維方式”。
盡管“案例分析方法”的正當性基礎的轉型――從“發現原理”到“學會分析”,可以被視為從理論到實踐的轉向。但是,案例分析方法仍然被視為科學的和理論的。雷德里奇批評案例分析方法的狹隘性,不過,他仍然深信“它強調的是法律思想的科學特性,要求對法律的教學正如它是科學一樣,要以科學的方式傳授”。再者,按照雷德里奇的說法,蘭戴爾對“學徒制度”的偉大超越在于他將此種早期的訓練代以“真正的普通法上的理論指導”。
A.Z.雷德在1921年與“卡耐基基金會”合作進行了有關法律教育的項目研究。與雷德里奇一樣的是,雷德也批評案例分析方法的狹隘性,但是他關注的是“哈佛模式”在所有學院無歧視地適用的情形。因為他建立在這樣的假設基礎上的――所有律師都是同質的。他也把案例分析方法看作是理論性質的――盡管他也承認現在的案例分析方法不再是為了傳授基本原理而設計的,而是為了以后掌握“法官造的法”。
當前的情形與過去有巨大的差異嗎?對案例分析方法的狹隘性的批評意見仍然不絕于耳。令人質疑的是:現在人們是否會把案例分析方法的方法論視為科學的事物?然而,對于多數法律教育工作者而言,一個發展趨勢是將案例分析方法看作是理論性的。有關法律教育的文章持續地將“案例分析方法”視為理論性的方法。雖然沒有一個學者明確地界定理論及其與“案例分析方法”的關系,但是他們對這個術語的使用就顯示了“案例分析方法”為理論性的概念屬于背景性假設,無須澄清。
基伊和杰克遜教授對法律教育作了一個綜合性研究,提供了較好的例證。兩位博學的美國教授撰寫了一篇歷史回顧性質的論文,探討了案例教學法是如何回應人們對學徒制度的抱怨的。他們進一步闡明道:案例分析法有助于滿足這樣一種需要――提供前后一致的法律理論教育和分析工具。按照他們的理解,蘭戴爾所取得的成就在于確保理論重于實踐的主導地位。
費爾南德?都提爾在一次法律教育論壇上發表意見說:“大學法律教育應該繼續保持其理論性質嗎又或者大學法律教育應該將重點轉向訓練學生使之為當時代的職業生涯作準備?”這樣的提問反映了他對法律教育方法的擔憂。維利爾?佩德里克在其論著中將美國的法律教育描述成為“大學的法律教育,很大程度上屬于理論性質的”。考慮到案例分析法在當前法律教育中持續占據的支配地位,我們所謂的“大學法律教育”事實上指的就是“案例分析法”。
甚至像卡爾文?伍德和普雷?斯多爾茲這樣的法律教育批評家有時也會將案例分析法視為理論性的。伍德在討論案例分析方法時指出,“這樣純粹理論的教育的確變得十足的象牙塔了”。斯多爾茲寫道:“我們不必完全接受蘭戴爾的觀念和信仰,無須同意理論是更有效率的學習方法”。法官、學者都將案例分析方法視為理論性質的。比如,麥格萬法官曾經說過:法學院未必就一定要教學生實踐的東西,特別是不得以犧牲法學院本可以提供的基本指導為代價。他通篇把案例分析方法與基礎指導等同;他認為現在對案例分析方法的反對就如同蘭戴爾時代對理論指導的反對一樣。然而,有人從一個角度描述了案例分析方法。同樣令人信服的說法是:既然蘭戴爾將法律等同于自然科學是立論上的錯誤,那么,基于此類假設上的方法論當然也是不科學的了。再者,既然案例分析法與科學的等同使這種方法論成為理論性的,那么,案例分析法被加貼理論標簽的做法同樣是錯誤的。從這個視角來看,案例分析方法不過是一套系統的教人以重要的實踐技能的方法而已。
自一開始,在案例分析法中的“實踐性”為贊成派和反對派所認可。科尼爾是極力支持案例分析方法的,通過強調其實踐性的一個方面而賦予案例分析法以正當合理的基礎。他說:“學生被要求去分析每一個案例,在相關的和不相關的因素之間作出區分,找出實際和可能的判決理由。如此探討案例,學生就會有所準備并且要求進行此案與彼案的比較。換而言之,學生實際上所做的就是他們將來出學院后作為一個律師所經常要做的事情”。另一位批評家指出:“支持以案例為教學資料的人走向了另一個極端,他們太過看重對案例的研究,忽視了對理論法學的研究,也即脫離實際的法律的學習,純粹的研究法律。”如今,美國法律教育家威廉.特衛寧教授指出,案例分析法,歸結為一句話――“案例分析法的引入涉及一個關鍵的轉向:從強調知識轉向強調技能。”
我們認為,案例分析方法在美國的法律教育歷史上是對學徒制度的一種革新,順應了法律職業教育的時代需求,也與美國的判例法傳統一脈相承,具有相當的正當性與合理性。雖然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對案例分析方法的側重點不同,從重視法律知識的傳授、法律原理的挖掘到重視法律分析方法的掌握與法律思維的塑造,但是案例分析法作為對象牙塔內的法學院學生的思維訓練、技能養成,不可或缺。
三、我國大學法律教育對案例分析教學方法的借鑒
1.正確處理好理論知識與實踐技能培訓的關系
我國傳統的法律教學方法重視理論知識的傳授,較少注意培養學生的技巧與技能,不可避免地出現“眼高手低”的不平衡現象。另外,我國是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法律淵源上幾乎是制定法占據支配地位,判例不是法律淵源。即使是最高人民法院定期公布的典型案例,也不過是指導意義上的,并無實際的先例價值。因此,這樣法律傳統和法律體系影響了我國法學院的教學方法與對教學資料的使用。可以肯定的是,我們大學法律教育更多的是傳授法律本身的知識,而較少注意通過實際的案例啟發學生像一個律師那樣去思考法律問題。因此,我國法律教育教學方法的一個重要的改革方向,應該是引進案例教學的比重,重視學生法律實踐能力的塑造。
2.有步驟地實行中國式案例教學模式
法律案例分析論文范文第7篇
結合自己多年來在中職學校經濟法課程教學經驗,針對目前中職學校經濟法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經濟法作為中職學校會計、營銷等專業的基礎課,只有在教學內容、教學計劃的安排、教材選用、教學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加以改進才能提高教學質量,實現培養目標。
從培養既要精經濟又要懂法律的復合型人才的角度看,目前中職學校在經濟法課程教學內容、教學計劃的安排、教學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都存在不少問題,在此特提出改進意見或措施。
1 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內容要因專業不同而有差異
對于不同專業的學生,本文由論文聯盟收集整理教師在授課過程中應該區分不同的授課對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也應把握好不同的側重點。而在教學實際中,教師往往忽視了這一點,相同的教案輪流適用于不同專業的學生,忽視了不同專業學生知識結構的差異性。這樣教師就沒有做到將學生最需要的知識傳授給他們,收不到好的教學效果。
經濟法課程涉及的法律、法規眾多,在教學中不可能將全部的條文一一介紹清楚,因此教師必須針對不同專業學生的特點,有選擇、有重點的加以介紹。對于會計專業的學生應重點介紹各類市場主體、宏觀調控方面的法律;對于市場營銷專業的學生應重點介紹合同法等市場運行方面的法律、法規。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中不斷的探索,不斷的改革教學方法,對每一章節的內容都要進行精心的設計與安排,以提高教學質量。
2 相關課程的安排要合理
經濟法的教學內容離不開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而目前中職學校所開設的《法律基礎》這一公共基礎課,一般在一年級下學期開設,而經濟法課程作為專業基礎課卻一般在三年級開設,時間間隔一年以上,這無形中破壞了這兩門課程的繼承性,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感到前后照應不上。
《法律基礎》的開設對日后學生學習和理解經濟法課程有很大的幫助,但這兩門課程應該有一個很好的銜接。經濟法課程應開在《法律基礎》課后,但間隔時間不宜太長。要同統計原理、會計原理等課程同步開設,以經濟類專業的必修專業課為后續。此外對不同專業和不同的教學對象應開設不同學時數的經濟法課程。
3 教材的選取要考慮到“先進性”和“適用性”
能否使用優秀教材直接影響教學質量,“先進性”和“適用性”是教材選用的基本原則。“先進性”是指教材內容要具有時代特色,能反映本學科國內外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的新知識、新成果,正確闡述本學科的科學理論知識,反映其相互聯系及發展規律,既要有突出的學術特色,又具有鮮明的時代特點。“適用性”指選用的教材要符合本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及課程教學的要求,取材合適,深度適宜,份量恰當,符合認知規律,富有啟發性,適應素質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有利于學生知識、能力和素質的培養。目前市場上經濟法的版本眾多,有為法學專業適用的經濟法,有適用財經類專業的經濟法等,各種版本良莠不齊。因此,在選取教材時要考慮到專業學生的特點,謹慎選擇。
4 采用案例教學等靈活的教學方法
由于中職學校會計、營銷等專業的學生沒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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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過法學的系統教育,對于高度概括、原則和抽象的法律規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如果單靠教師一味的說教來講解,學生會感覺十分枯燥,無法調動他們學習的積極性。但結合適量的案例會使教學內容豐富且生動。案例教學是將案例討論運用到課堂教學過程中,通過剖析典型案例,增強學生感性認識,加深對所學法律條文的理解掌握,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案例教學是經濟法教學的一大特色。案例多是為了適應教學目標的需要,圍繞一個或幾個問題,從周圍的實際生活或者書刊報道中選取,在講授完理論部分后,結合所講內容,可以采用留思考題或課堂討論的方式進行案例分析,最后由老師進行總結講評,由學生撰寫案例分析報告。案例教學將教學方式由單向轉變為雙向,活躍了課堂氣氛,充分調動了學生思考問題的積極性和學習的主動性,對于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跨世紀的合格人才具有深遠意義。
另一方面,我們還應該積極探索其他新的教學方法,比如組織模擬法庭,通過控辯雙方的辯論,鍛煉學生對法律條文的實際運用能力,提高教學水平。
5 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以多媒體教室為載體,變黑板教學為電子課件教學,可以實現現代教育技術與現代化教育設施有機結合,在教師的主導作用下,使課堂教學變得生動形象、易于接受。經濟法教材中幾乎每一章都有幾個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較多,在黑板上書寫浪費大量時間,而采用電子課件教學可節省黑板上寫板書的時間,有利于開展案例教學。此外,法律知識日新月異,發展較快,電子課件可以充分利用網絡資源,保證教學內容的先進性,加大課堂上傳授的知識量和信息量,增長學生的知識,開拓學生的視野。
6 對學生學習成績的考核應采用多種方式
經濟法課程在許多中職學校屬于考查課,一些教師認為考查課就可以馬馬虎虎,寫篇論文或留些作業題就可以結課。其實不然,考核也是一種培養學生個人能力的途徑。例如:閉卷考試可以加強學生對所學知識的記憶,寫論文可以多查資料,擴大知識面。
法律案例分析論文范文第8篇
【關鍵詞】案例分析法,刑法學,教學
一、案例教學法的價值
案例教學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臘、古羅馬時代。1870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將案例教學引入法學教育,并大力推廣。迄今,案例教學已成為整個英美法系國家法學院使用的主要教學方法,在課堂教學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建立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師為主導的教學模式
在案例討論過程中,能夠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發表自己的見解,既獲得了知識,又鍛煉了自己的語言表達和邏輯思維能力。學生是案例教學活動過程的主體。杜威主張“一切學習都來自于經驗”,真正的教育從經驗中產生,師生之間應相互合作,教師在教學中誘導、激發學生自己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使學生從自身的活動中得到知識。
(二)有利于學生對刑法學理論的理解和掌握
我國是成文法國家,刑法學教學首先應向學生講授基本的刑法理論知識。在講授刑法理論知識的過程中,教師可運用案例教學。通過典型案例的呈現,學生對典型案例的閱讀與分析、討論與辯駁,加深對刑法理論知識的理解與掌握。
(三)有利于培養應用型法學人才
作為未來的法律工作者,要具備較強的綜合素質,包括語言表達能力、法律思維能力以及運用法律規范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法律糾紛的能力。案例教學為學生提供了培養綜合能力的平臺。在案例教學過程中,學生要獨立思考,考慮如何把學過的理論知識運用到案例中去,這就是一個法律思維訓練的過程,對于一個法律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二、課堂中案例教學的實施
(一)案例的選擇標準
教師在授課過程中,主要是讓學生熟悉和掌握一些刑法基本知識,掌握關于犯罪和刑罰的基本問題。。目的是使學生掌握、鞏固一些基本概念、基本知識。由于刑法內容較多,從整個體系看分為總則和分則兩大部分,所以在授課過程中還應考慮各部分的不同特點,把握重點,選好案例。案例應當具有以下特征:(1)針對性,應當根據具體教學內容選擇有針對性的的案例。所選案例與所說明的理論問題之間有密切關系,案例要能夠強化理論教學。(2)案例應具有爭議性。案例要有一定探討價值,給學生有思考的空間,并能啟發學生的思維,讓學生把所學的法學理論知識和案例結合起來。這有助于鍛煉學生的法學思維能力。(3)案例應當具有真實性、典型性。貼近學生生活的真實性案例有利于激發學生的興趣。
(二)案例的討論與分析
分析討論是案例教學的關鍵階段,建議分組討論,課堂討論可分小組進行,選一名小組長負責本小組的討論。在整個分析討論階段,教師只是引導者,學生是討論的主體。教師可在討論地點巡視,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組在討論時出現的問題,以便正確引導學生。討論完畢之后,各小組應選出1~2名代表進行總結發言,充分表述本小組的討論結果。在操作過程中,教師要做到循循善誘,張弛有度,既要鼓勵學生積極發言,拓寬發散性思維,又要把握住主題。
(三)案例點評總結
案例討論結束后,教師應針對學生在討論中提出的分析問題的方法和思路、解決問題的途徑等方面及時進行總結評價。指出本次案例討論所運用的理論知識,討論的重、難點及需要深入思考的問題。同時肯定本次討論的成功之處,指出存在的缺陷及不足。教師在講解、分析案例時,要語言精煉、要點明晰、重點突出,并將案例分析與所涉及的法學原理、法律條文融合起來,使學生能夠通過案例分析來掌握基本原理、基本知識和基本概念,能夠熟練地運用理論解決實際問題。
(四)案例分析報告的撰寫
案例分析報告的撰寫是案例教學中的最后一個環節,是學生對案例分析與討論的總結,是對所學知識的回顧。通過撰寫案例分析報告,加深學生對法學理論的理解,使所學的法學知識更加融會貫通,從而起到鍛煉和培養學生書面表達能力的作用。案例分析報告也是一篇小論文,對學生將來寫畢業論文也很有幫助。
三、案例教學注意的問題
(一)案例選擇避免刻意地標新立異
實踐教學中,我們不難發現新奇、曲折的案例成了教師互動案例教學的寵兒。刑事教學案例的新奇固然易于調動學生的興趣與主動性,但刑事案例教學是為了培養學生發現、分析、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一些著重于偵破紀實的案例是不宜拿來用的。
(二)刑法案例教學避免老師唱“獨角戲”
另外,在教學實踐中,有些教師往往認為刑事案例教學就是教學過程的臨時、隨機地舉例子。刑事互動案例教學完全不同于一般教學中的舉例子。
傳統刑法教學中的案例不是以學生為主體,案件介紹、問題提出、分析展開、結論得出還是以老師為主動.而刑事互動案例教學則不同,它是以案例為平臺,以學生為主體,由學生來自主發言、討論、辯論、提問、質疑,最后逐步形成并成熟自己的看法,教師在其中只起穿針引線的作用。所以,在刑事案例教學中,教師應注意避免把刑事案例教學流于一般教學中的簡單舉例子。
同時充分調動學生積極性,使學生真正參與進來。如果課堂討論過程中學生參與性不高,只有幾個或部分學生參與,都會大大降低案例教學的效果。“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嚴格的要求,學生不知道努力的方向。為此,作為一名刑法教師必須在上課時給學生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規范考核評價機制,充分激調動學生的學習熱情,使學生發揮學習的積極性,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
參考文獻:
[1]張宗高.案例教學法在刑法課程課堂教學中的運用[J].安徽工業大學學報,2014(6)
[2]徐麗媛.刑法互動案例教學模式探討 [J].法制與社會,2013(3)
[3]王婭妮.刑法學教學方法探析[J].考試周刊,2008(6)
法律案例分析論文范文第9篇
一、活動時間:**年12月8日
二、活動地點:工業樓二樓教室(待定)
三、活動對象:嘉大所有學子
四、活動內容:
精品電影賞析之《硫磺島家書》暨硫磺島戰役案例分析大賽宣講會
1、報名參加此次活動的人員和所有會員等參與活動宣講會
2、由比賽組織者介紹此次的比賽的相關情況,案例分析報告的格式和內容要求等時間大約為25分鐘。
4、觀看精品電影《硫磺島家書》*電影時長140分鐘
5.拷貝此次活動的案例分析報告的格式的ppt
初賽:
1、制作硫磺島戰役案例分析報告書及ppt
2、上交硫磺島戰役案例分析報告書及ppt
復賽:作品挑選階段(邀請嘉賓和指導老師參與評選)
決賽:隊員風采展示及作品ppt演示
2、作品展示的環節(4分鐘)
3、評委提問環節(4分鐘)
4、現場互動游戲環節(互動游戲設置在兩個組完成ppt演示后進行,時間為20分鐘)
5、三、四組風采展示、作品ppt展示和評委提問環節
6、觀眾投票(將會向30名觀眾發放便利貼,觀眾將會發放一張便利貼,可以任意投給喜歡的隊伍,票數最多者獲得最佳人氣獎)
7、評委評分和觀眾投票的比例占7:3
8、統計分數(排出名次)
9、進行頒獎
案例分析大賽策劃書(二)
為激發同學們關注時事政治、關注國計民生的熱情,提升廣大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水平,在校園里掀起政治理論學習研究的高潮,促進校園文化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理學院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習研究會(以下簡稱“馬研”)決定在20**年11月舉辦“武漢理工大學理學院第二屆時事政治案例分析大賽”。現將活動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辦單位:
武漢理工大學理學院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習研究會
二、活動時間:
三、活動流程:
(一)初賽:論文形式
(1)各專業組隊參賽,每支隊伍3-5人.馬研,院分團委自行組隊.(鼓勵跨專業跨年級自由組隊)
(2)各隊自主選取當前時事政治中的熱點問題進行分析研究,以論文形式提交;
(3)文章格式:以論文格式提交,主標題宋體四號,副標題、小標題宋體小四號,正文宋體五號;
(4)論文要求:觀點鮮明,不偏激,分析透徹,論據充分,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字數不限,篇幅不宜過長.
(5)邀請學院及學校相關人員作為評委,嚴格按照評分標準為參賽作品評分,評選前十名進入最后的總決賽,并將預賽總分以20%記入決賽成績。
(二)決賽:舞臺表演比賽形式
(1)10支隊伍對初賽作品作進一步修改,并制作成PPT;
(2)復賽形式:
a.作品展示環節
PPT展示,隊員解說;(8分鐘)
評委老師針對論文提問題,隊員答辯;(3分鐘)
b.主持人提問環節
隊員隨機抽取一組題目(時事政治方面的題目,每組3道,其中兩道選擇題,一道論述題)每道選擇題回答時間不超過30秒鐘,論述題不得超過3分鐘(逾時答對成績不計);
注:鼓勵參賽隊員形式創新,但不能脫離主題,注意時間限制,可行性強,不違反法律法規、政策及參賽規則等。
附件1:
武漢理工大學里理學院第一屆時事政治案例分析大賽評分標準
一、評分標準
(一)、初賽評分標準
請按照各項標準給出作品總評分(滿分為100分),并填寫評審意見:
1、團隊成員搭配合理(鼓勵跨年級并注重性別比例)(10%);
2、所選題材具有鮮明的時代氣息,吸引力強(10%);
3、論文整體結構清晰,重點突出,有一定篇幅(15%);
4、論文觀點符合黨的方針政策,無偏激言論(20%);
5、論文內容有一定深度、分析問題深刻透徹,有可行的解決方案(35%);
6、論文語言準確嚴謹;相關數據科學、詳實;(10%)
(二)、復賽評分標準
請按照各項標準給出作品總評分(滿分為100分),并填寫評審意見:
1、團隊整體精神面貌佳、形象展示有新意、所有參賽隊員上場;(10%)
2、復賽論文在初賽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完善,PPT展示內容豐富、條理清晰、有新意;解說流利,舉止大方,時間把握好;(35%)
3、答辯環節回答問題針對性強,有理有據;(10%)
4.主持人提問環節問題回答正確,每題答對2分,答錯不得分;(20%)
5、各環節觀點都符合黨的方針政策,無偏激言論;(20%)
案例分析大賽策劃書(三)
我校“ 三位一體” 人才培養模式指出,在人才培養規格上融“ 知識、能力、素質” 為一體,在人才培養內容上融學生“ 公共能力、專業基礎能力、專業發展能力” 為一體,在人才培養途徑上融“ 課堂教學、實驗實訓、校園文化活動” 為一體。為了讓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培養同學的商業素養,增強同學的商業洞察力。與此同時有力推進系部商道文化建設,著力打造商道文化,創建系部品牌。特此我們工商管理系舉辦本次第四屆商道案例分析大賽。
一、活動主題:
第四屆商道案例分析大賽
二、參賽對象:
懷化學院全體學生
三、活動組織:
主辦單位:共青團懷化學院委員會
承辦單位:工商管理系團總支學生分會
四、時間及比賽流程安排
制作海報、噴繪及橫幅宣傳;
通過校園廣播站宣傳、建立大賽博客進行宣傳;
召開班級學習委員、文娛委員、心健委員會議,讓班干在班級宣傳;
下班級、下寢室發放宣傳單宣傳;
建立大賽QQ 群,加大宣傳。
初賽培訓:(暫定)
時間:11 月13 日
地點:工管樓301
1、初賽交稿(11 月19 日)
(三)后期:
1、后期宣傳
2、頒發獎狀、獎金及證書;
3、活動總結工作
五、參賽及作品要求
(一)參賽要求:
報名以隊為單位,每隊4-6 人,歡迎跨專業、跨年級組隊。所有選手僅能參加一個參賽隊。每個參賽隊僅提交一份參賽作品,參賽隊在大賽舉辦方提供的三個案例中自主選擇一個案例進行分析,形成完整的作品方案。
(二)作品要求:
1、原則:
遵循自由擇題的原則,體現創新。所有作品必須為懷化學院學生的原創作品,作品每組一份,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2、格式要求:
標題黑體三號居中,正文及落款宋體四號,正文首行縮進兩個字符,1.5 倍行距,不用加粗。落款為:XX 系XX 隊伍。標題與正文間隔一行,正文與落款間隔一行。
3、內容要求:
大賽注重針對參賽提供的案例進行分析,參賽隊在大賽組委會提供的三個案例中自主選擇一個案例 。參賽隊伍自行組織方案分析,內容包括對案例的正反兩面合理性的分析。
六、參賽案例:
(一)優酷和土豆并購能否真正利于兩個公司的發展?
(二)價格大戰對于企業而言是利大于弊還是弊大于利?
(三)在當今 手機市場中,小米式營銷方式與蘋果式營銷方式誰更利于發展?
注:詳細案例見附錄
七、比賽形式:
在報名截止日之前上交報名表至 工管樓300 系干辦公室文藝部抽屜;在初賽交稿日將案例分析電子檔提交到大賽指定的電子郵件同時將紙質檔設計方案在規定時間內交到工管樓300 團總支學生分會辦公室文藝部抽屜。
初賽在報名交稿的作品中選出6 隊共3 組作品進入決賽,進入決賽的每個隊伍制作PPT 講解,并由各自參賽隊伍將作品編寫成辯論形式,決賽時分為PPT 講解與商道案例辯論賽及評委提問三個環節。
八、獎項設置
一等獎 一名 證書+ 獎金
二等獎 兩名 證書+ 獎金
三等獎 三名 證書+ 獎金
法律案例分析論文范文第10篇
一、案例教學法內涵及其適用的必要性
(一)案例教學法的內涵法學案例教學法是指在教師的精心設計和指導下,根據教學目的和教學內容的需要,采用典型案例,將學生帶入真實判例或虛擬案例,充當法律職業角色,引導學生自主探究性學習,以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一種教學方法。[1]在教學實踐中,教師往往采取兩種模式的案例教學法:其一,教師先講述書本中的知識,然后給學生針對此教學單元的案例,讓學生利用學到的法學知識去分析案例。在這種教學過程中,案例多是為理解、說明法律知識體系服務的,目的是使學生深化理解法學基本理論。這是從“一般”到“具體”的演繹過程;其二,教師先不講授課本知識,而從一些相關案例入手,根據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引導學生應用材料去對這些問題理解、分析,從而發現概念、規律和方法。培養的是學生“具體”到“一般”的歸納思維。無論是何種案例教學法,對培養學生進行自主、探究、合作性學習,提高學生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都具有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
(二)適用案例教學法的必要性1.緊貼民辦本科院校的教育定位探討民辦本科院校法學教育的理念與模式,首要的一個前提就是必須弄清民辦高校“升本”后的定位,即民辦本科院校的教育定位,“升本后的民辦高校的定位應該是:培養理論應用型的人才,實施應用型本科教育”,[2]這與民辦本科院校自身特是相符的。應用型本科學生要具備相當的在一線職業領域的適應、創新能力,具有較強的實踐能力與綜合素質。由此,與研究型大學培養的學生相比較,應用型民辦本科院校培養的學生的理論研究能力可以不作過高要求,但是學生的實際才能的培養不容忽視。于是,側重培養學生分析法律案例能力的案例教學法在民辦本科法學教育中就更為重要了。2.傳統的法學教學模式不適應當代的法學教育理念第一,傳統教學方法主要是單向的理論灌輸式的教學方法。我國屬于大陸法系國家,法學思維是“抽象”到“具體”的演繹邏輯思維方法。因此,教學活動主要圍繞著教師講授某種專門理論知識而展開,教師傳授知識具有系統性、邏輯性、條理性,對教學進程能夠較好的控制,可以幫助學生較好地理解法律概念、原理以及現行的法律條文。但這種教學方法忽視了法律的應用性和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很難充分調動學生積極主動性,造成理論與實踐相脫節。第二,傳統教學方法是以“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模式。教學過程以教師滿堂灌為主,教師是整個教學過程的中心,是教學過程的組織者和控制者。學生只是被動的接受者,在課堂上很少甚至完全不能主動參與教學過程。教學是一種典型的“講-聽-記”模式,教與學的互動關系很難有效地開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極有可能受到挫傷。3.符合民辦高校大學生自身的特點民辦本科院校錄取的學生高考分數一般集中在本科錄取分數線的低端,學生對基礎理論知識的掌握與學習的興趣與公立院校的大學生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筆者從近兩年的民辦院校教學實踐中得出,民辦院校的大學生更喜歡和更容易接受實踐性教學模式,他們更注重運用學到的法學知識去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筆者曾經將同一門課程在兩個班級分別采取“直接講授式”教學與“案例式”教學,在接下來的測試中,非常明顯的可以看出,采取“案例式”教學法的班級的學生成績明顯要比前者好。4.培養和鍛煉學生的綜合素質在案例教學中,學生必然要根據法學理論和法律條文來分析案例。這樣就會自覺地把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同時在課堂或課后的討論中,學生通過發表自己的觀點與教師和其他同學進行辯論,還可以鍛煉和提高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以及辯論能力等各種具體能力,這些具體能力正是法律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必不可缺的。
二、關于法學案例教學的具體組織與實施
(一)選取典型案例法學案例教學法以法律案例為課堂教學的起點,選擇恰當的典型案例是成功實施案例教學的關鍵。選擇典型案例應考慮以下因素:其一,案例的真實性。最好是近期發生的并引起了全社會的普遍關注的案例,真實的案例往往有利于激發學生的興趣和創造性。其二,案例的代表性。教學案例的代表性即典型性。典型案例最能反映相關法律制度的特征,而相關法律規范的適用則更能反映案件和其與法律制度的關聯。對典型案例的理解和分析,有助于學生掌握基本的法學原理以及法律規范的適用。其三,案例的啟發性和疑難性。具有啟發性和疑難性的教學案例,有助于鍛煉和提升學生的思考角度和深度,從而培養學生全面的思維能力。
(二)分析與辯論分析與辯論法律問題是學習知識的起點和目的。在確定了教學使用的案例之后,就要引導學生分析案例。案例教學法就是首先要讓學生頭腦中存在未知的問題以及解決問題的基本法學知識,然后由教師引導學生分析案例,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讓學生學會解決問題的方法。筆者在教學實踐中往往采取以下具體方法:一是運用相關的法律知識直接對案例進行分析并解答問題,讓學生掌握分析法律案件的方式與步驟。二是與學生的交叉討論法,首先由筆者本人提出問題,讓學生回答,然后根據學生的答案,結合案例再提出更深層次的問題。三是分小組開展課堂討論法,啟發學生自己去思考和推理,在小組討論的基礎上,教師再進行分析總結,作出正確的判斷。教學實踐證明,第三種方法的教學效果較好,能夠充分調動學生參與交流討論的積極性,提高學生的自學能力。
(三)總結案例法律案例分析討論結束后,教師應及時總結本次討論。總結除了給出所討論案例的答案之外,重點是指出所討論的案情中涉及法律問題的關鍵點以及本次案例討論的主要思路和難點,最重要的是如何運用理論知識,以達到舉一反三的教學目的。“教師所進行的總結實質上是對法學知識的系統化清理工作,這是十分必要的。因為教學案例的紛繁復雜容易混淆學生有限的思維,難免在案例學習的過程中忽視了相關理論的比較及案例問題在整個法學理論體系中的定位,從而導致法學理論應用的錯位和失誤。”[3](四)撰寫案例分析報告經過小組、全班討論,教師可以要求學生在課后撰寫法律案例分析報告,以書面形式將案例進行理性地分析和總結。一個案例分析報告就是一篇小論文,除了要求在文字中有分析案例所必須的法律事實與法律規范依據以外,也要體現出學生分析案例所必備的邏輯脈絡。撰寫法律案例分析報告不僅可以培養學生的書面表達能力,為畢業論文及相關學術性論文的撰寫奠定基礎,也進一步加強了學生法律思維能力的鍛煉。
三、實施案例教學法應注意的問題
案例教學法是一種實踐性和操作性很強的教學法,是培養法律應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徑。筆者根據兩年的教學經驗,認為正確運用案例教學法,發揮其真正作用,有必要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一)案例教學與理論教學的關系我國屬于大陸法系國家,即成文法國家。大陸法系國家最為明顯的特征就是強調法學體系的邏輯性。因此,堅實的法律理論基礎是學好法學的基石。在學生系統掌握法學知識之前進行的課堂案例討論,很難收到理想的實際效果。在教學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學生在未透徹學習法學理論前就要求分析案例的情況,那種將法學理論運用到法學實踐的迫切感,筆者作為教師是深有體會的。但是,法律基本理論是眾多法律現象的高度抽象和概括,它對部門法的學習和法律實踐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因此,要具體分析案例,必須首先具有一定的法律基本理論知識。這就要求學生對重要的概念、原理必須從理論上掌握透徹,分析案例必須在一定的理論指導下進行。由此可見,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教育中僅占有輔助地位。
(二)教與學的關系案例教學法能夠克服傳統教學的缺陷,但同時對學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有學生的積極思考來配合。學生分析問題及論證的能力比結論本身更重要。教與學本是相輔相成的,案例教學法的運用更需要學生的積極配合,否則難以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教學實踐中,常遇到一些學生不注意思考,只求“是什么”不求“為什么”,這使案例教學法中最為重要的功能之一——法律思維的鍛煉難以實現。因為案例分析是建立在一般原理、法條的簡單記憶的基礎上,比起簡單記憶要難的多。所以作為教學進程中“教”的一方的教師要積極引導學生善于思考乃至樂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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